1、养老目标基金采用FOF(基金中基金)的形式运作;
详解:2017年9月,证监会公布了首批公募FOF基金名单,南方、嘉实、建信、泰达宏利、华夏和海富通6家公司为第一批产品。
若谈到养老目标基金与之前的FOF基金主要区别,除下文各条外,养老目标基金投资的子基金要求更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 2 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2)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
(3)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引进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目标风险策略和目标日期策略);
详解: 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应当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即比例不固定)
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或使用广泛认可的方法界定组合风险(如波动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组合风险。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及其含义,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注明。(即比例固定)
3、费率优惠(认购费、申购费、管理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优惠)
详解:养老目标基金可以设置优惠的基金费率,并通过差异化费率安排,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有养老目标基金的产品费率原则上应不超过同类型产品的60%,而正式稿未提及。可能对这块费率活动空间较大,鼓励优惠费率来支持投资者长期投资。
4、常规基金不能随便使用“养老”二字。使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养老目标基金会标明风险为“稳健”“平衡”和“激进”等。
详解:其他基金名称中已经包含“养老”字样的公募基金,不符合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 个月内履行程序修改基金名称,“养老”产业投资主题基金除外。
5、基金公司要求高,具备一定条件才可申请(公司成立满2年、研究团队不少于20人、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治理健全等);
详解:鼓励具备以下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养老目标基金:
(1)公司成立满2年;
(2)公司治理健全、稳定;
(3)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旗下基金风格清晰、 业绩稳定,最近三年平均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不含货币市场基金) 在 200亿元以上或者管理的基金中基金业绩波动性较低、规模较大;
(4)公司具有较强的投资、研究能力,投资、研究团队不少于20 人,其中符合养老目标基金基金经理条件的不少于3人;
(5)公司运作合规稳健,成立以来或最近 3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再进一步,据中国基金报,“同时拥有社保基金管理资格、企业年金管理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资格等三大养老金管理资格的基金公司共有10家公司。分别是富国基金、华夏基金、博时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嘉实基金、南方基金、海富通基金、招商基金、易方达基金和银华基金。还有六家基金公司拥有一到两个上述资格。这些公司运作养老金的经验更为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