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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过劳死”多发 保险能为医生做什么

2018-12-16 15:34:08浏览:60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7月9日下午,江西省新余市人民医院骨科医生刘辉猝死,年仅32岁。6月28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麻醉科规培住院医师陈德

       7月9日下午,江西省新余市人民医院骨科医生刘辉猝死,年仅32岁。6月28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麻醉科规培住院医师陈德灵猝死,年仅25岁。据悉,医生猝死已经发生多起,不包括上述两起猝死事件,仅今年上半年,在网上可以查到的就有4起。分别是:6月10日,上虞市人民医院骨科罗斌值完夜班后猝死;4月16日,南宁市中医院一名不到30岁的年轻医生猝死;2月10日,河北省某县医院年一名仅39岁的医生“连续24小时上班”发生猝死;1月9日,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一名麻醉科医生在值班过程中猝死。

       一起起猝死事件触目惊心,当救死扶伤的医生和猝死联系起来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这个群体怎么了?保险,又能为这个群体做些什么?

医生健康不容忽视

       据悉,医生自身属于健康高风险人群,除了长期接触病患、放射物、污染物等健康危险因素外,还要面对高风险、高强度的执业环境,承受工作与生活的双重压力,致使身心健康严重透支。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2015年委托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开展独立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有50.8%的医护人员感觉工作负荷过重,其中医生群体为64.5%。超过40%的医生日工作时间多于10小时,仅有33.6%的医护人员感到自己的睡眠充足。认为自己身体状况良好的医护人员仅占46.7%,儿科专业比例最低,只有39.6%。另外,只有40.6%的医生称休满了国家法定假期。

       高强度的劳动,使得医生“过劳死”的事件不断发生。

       2015年5月发布的《中国医师职业状况白皮书》指出,医师压力主要来源为:工作量特别大占76.50%,医疗纠纷多占71.76%。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分析,出现这样的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职业环境的变化急剧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负荷。医疗保障服务要求不断增长,但医务人员缺编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其次,社会环境的变化,给医务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公众对医务人员的期望值很高,但医学还不能挽救所有患者生命,或者不能使患者完全康复。再有,不良的情景因素长期刺激,使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受到了负面的影响。医务人员面对的是躯体与心理存在着相应障碍的特殊人群,患者与家属痛苦、焦虑的情绪,以及失去家人的悲痛,会导致医务人员出现身心健康问题。

       一位医生表示,如果只是一味要求医务人员付出,而缺乏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怀,忽视人性化管理,只会影响医学的发展,并导致危及公众健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关爱医生健康,刻不容缓!

医生需要保险保障

       “医生这个群体同样需要保险保障。”平安人寿理财经理郝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客户里就有不少医生。

       对于医生这个群体,意外险同样是首选的险种。

       “医生也是人,他同样面临别人可能会面对的风险。”郝女士介绍说,除了面对常人面对的意外风险,医生还面临着医患关系这个特殊风险。有些患者和患者家属不明白,医生并不能包治百病,绝大多数时候,病治不好,不是医生不用心,而是目前的技术手段达不到治愈患者的程度。这些患者和家属有的诋毁、辱骂医生,有极端的还出现过杀医案件。因此,医生需要购买足额的意外险来构筑自己的保险保障体系。

       其次,医生应该购买足额的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具有保障高保费低的特点。许多医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在收入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选择这样一份保险,对家庭的保障非常重要。

       曾经在北京某三甲医院工作过十多年的徐医生表示,重疾险是医生群体的必选保障产品。

       “不要以为医生能给人治病,自己的健康状况就特别好。事实上,许多医生的健康状况不好,因此,特别需要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徐医生表示,自己在从业的十多年里,看多了因病返贫的例子。他认为,医生能拯救病人的生理生命,但如果医生患病,还需要保险拯救自己家庭的经济生命。

       郝女士表示,医生虽然有职业的特殊性,但也是普通人,也面临着生老病死,因此,其他人应该有的保险保障,医生同样应该有。但由于职业特点,医生还应该有专属保险产品,比如医师个人责任险。

       去年10月,全国第一张针对医师个人的责任险保单产生。

       伴随近几年来紧张的医患关系,医疗行业人士一直呼吁建立以医疗责任险为主要形式的风险分担机制。尽管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医责险正在逐渐推广,但是作为真正产生医疗风险的医生却一直无法自己投保医疗责任险。直到2016年10月,张强医生集团的鲍宇克医生收到了全国首张医师个人责任险的保单。根据保险条款,鲍宇克医生可以在一年内不限次数获得累计100万的保额,单次事故赔偿限额同样高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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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的保险理赔

       国内外目前对猝死无统一定义: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健康人或虽有某种疾病,但疾病稳定或好转时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时间不超过6小时;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定义的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者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1982年,中国急症医学会议提出:平素健康或有严重器质性疾病,但病情已基本稳定,而突然发生的非人为因素的死亡,一般不超过6小时。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

       猝死的特点是:1.死亡急骤;2.出人意料;3.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4.疾病经过异常;5.多有诱因,包括疾病、精神因素、过度疲劳、暴饮暴食、轻微外力、感染、过热过冷、睡眠、疫苗、药物、运动、医源性因素、性交等。

       一般情况下,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猝死并非意外范畴。因此,意外险已经无法保障猝死风险。

       据介绍,猝死属疾病身故范畴,两全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都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其中就包含了猝死的保障责任。其次,附加定期寿险、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也有猝死的保障责任。

       但是,这些保险产品都不是专门针对猝死的,因而投保时保费比较高。

       猝死的重大疾病保险赔偿,根据猝死的后果分两种情况:死亡的和健在的。死亡的:有病理明确的具体死因的,可以比照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的予以赔偿。如没有进行病理或尸体解剖,进行推定的,根据《保险法》和相关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受益人在索赔时原则上应承担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证明责任。对于健在的,即猝死后抢救过来的,应根据相关诱发疾病及恢复状况,参照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是否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考虑是否赔偿。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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