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骑蜗牛追跑车”:我在嘉兴开车追别人车尾了,是一次三车事故。我是甲方,丙方不用修,走了。今天去给乙方送钱,乙方没有把丙方写进交通责任认定书里面,但是他修了车头和车尾,回到杭州保险公司会认可吗?今天我没付给对方钱,怕付了以后回杭州保险公司不认可。
解答: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只能赔乙方车车尾的维修费了,车头的费用不赔,因为没办法说明这是一起三车相撞事故,乙方车被追尾车头怎么还会产生维修费呢!另外,如果只有乙方的说明也是不够的,需要找到现场处理交警,让交警出具事由说明才行,保险公司认交警的书面说明。
交强险是不是只赔无责方
网友seatide200:两车轻微刮擦,经交警到场判断,全部车损不会超过2000元,完全在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内,不涉及商业险。这样被撞甲方放弃争执愿意承担全责,于是双方一起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并在处理中心的人保柜台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定损,乙车损坏需修理费700元,甲车损坏需修理费950元。甲车未购商业险,但根据强保条款第6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之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同时支付两车的修理费。但保险公司却说只赔无责方的,这有道理吗?
解答:交强险对财产损失最高赔付20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是用来赔第三方损失的,也就是无责方,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三责险的,出了事故自己车的损失是没得赔的。
私了以后实际维修费怎么办
网友“巴山夜雨时”:昨天上午开车从高架庆春出口下来,在并入地面车道时被一辆外地大巴从后面把左侧后视镜刮破,当时后面正好有一交警,交警处理结果是双方各负50%责任,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考虑到对方是外地车,也是个小事故,不想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了。当时打电话问4S店后视镜价格,回答是400元左右,对方赔了400元走了。可是下午去4S店修车时,竟然一个后视镜报价1200元,还不算人工,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还能找保险公司理赔吗?
解答:这样就难办了,你应该责怪4S店当时为什么报低了。按照我们理赔的经验,像这样各负责任的事故,考虑到对方是外地车理赔麻烦,事故处理时可以向交警申请“各自损失各自承担”,有了这样的说明,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你实际产生的修理费赔付给你了。
注:以上网友提问源自19楼互动空间“拉风汽车”中的“拉风大本营”栏目,平安保险杭州营业部王大卫经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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