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梧州岑溪人保财险成功查获一起伪造劳动合同骗赔案,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
2010年6月1日,岑溪人保财险客户韦某驾驶在该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货车,途经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志宾大厦门前路段,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和两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核定双方各负同等责任。在日前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岑溪人保财险接到韦某举报,死者刘某的儿子涉嫌伪造劳动合同,即为其父亲伪造受聘于柳州市某单位的虚假《劳动合同书》及出具虚假的每月工资证明,企图由农村居民变为城镇居民来骗取高额死亡赔偿金。
鉴于案情重大,岑溪人保财险及时向上级汇报,获得“迅速查处”的指示后,立即派人与岑溪148法律服务所两名法律工作者组成工作组,前往柳州市劳动局、柳州市某单位、象州县石龙镇等地调查取证。期间,工作组依法提取《劳动合同书》中刘某的指纹,与刘某儿子在《交通事故重新复核申请书》中的指纹进行技术比对,发现两人的指纹相同,并进一步确认了死者刘某实为象州县农村居民的身份。刘某儿子涉嫌为其父伪造《劳动合同书》,并据此开具虚假的每月工资证明,企图通过法院判决按城镇居民标准获取更多的死亡赔偿金。至此,岑溪人保财险形成了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提交给象州县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定“原告按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从而避免了该公司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