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保险安庆中支经过积极沟通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并在治疗结束后7日内及时进行了赔付,不仅体现了公司高效快速的服务理念,又避免了被保险人及三者为赔偿事宜四处奔波的辛劳,获得了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一致好评。
2011年8月31日11时许,安庆中支被保险人项某驾驶大货车行驶时,因制动不当,致车辆刹车掉头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侧向碰撞,造成出租车上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安庆中支接到报案后,立刻派查勘员赶赴现场查勘,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为维护被保险人及受害人利益,安庆中支多次与被保险人及三者协商,说服当事方同意调解,在合理赔偿范围内,依据事实情况,一次性赔偿被保险人及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0元。该案从受害人治疗结束出院,到结案支付,仅用七个工作日的时间就促使三方达成一致意见。与此同时,安庆中支还结合伤者面部遗留疤痕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了残疾补偿金,避免了受害人为做伤残鉴定支付不必要的费用,大大减轻了其负担,获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