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保财险浙江省嘉善支公司通过严格把握案件审核流程,利用重新鉴定申请为调解减赔手段,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案件,降低了理赔支出。
2010年11月13日7时,胡某驾驶三轮摩托车NUT253行驶至嘉善惠民街道大通汽车站处时,与骑行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车辆损坏。后因双方对赔偿事项协商未果,负事故全责的胡某向嘉善法院提起诉讼,人保财险嘉善支公司作为肇事车辆承保公司,一同参与该案诉讼。
在对案件副本材料审查中,人保财险嘉善支公司理赔人员结合王某伤情及以往案件经验,认为按照王某提供的医疗证明书,对其认定5个多月的误工期过长,且王某有高血压病史,其病历所载伤情并非完全由本起事故引起。对此,庭审期间,该公司一方面向法庭提出对王某误工期重新鉴定的申请;另一方面加强与伤者沟通,耐心解释其误工期诉求的不合理性,权衡重新鉴定的利弊,最终通过沟通协商,取得王某对误工期诉求合理降至3个月的认可,使公司减少赔付支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