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医疗事故频发,对于赔偿金方面患者和医院往往不能达成共识。患者和医生于是医患双方陷入“持久战”,既耗时费力,又加剧了医患矛盾。如果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问题解决起来也许就会简便得多。
医患纠纷
身体检查突发疾病死亡
55岁的张先生有15年的哮喘病史,去年12月,他因上腹部持续隐痛不适,到某医院作了胃镜检查和胃组织活检,诊断为胃体腺癌和胃窦溃疡。之后,他在接受CT增强检查时,哮喘突然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责任,医院则认为诊疗符合常规。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当地卫生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认为院方在检查前对患者的既往哮喘病史以及过敏史询问不仔细,导致患者在注射碘胺醇造影剂的过程中发生严重过敏并死亡,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保险公司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经过协商,院方一次性补偿患者家属24万元,并减免住院费欠费2809元。由于该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属于医疗事故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赔偿限额为20万元,因此该院实际只用赔付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