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国道319线黔江郁山特大桥附近公路边坡突发岩石崩塌的自然灾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重伤。这是重庆人保财险承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以来的首例重大事故,同时也是重庆首例。
由于事发当天是除夕,重庆人保财险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布置理赔事业部及承保的彭水支公司立即开展理赔工作。事发后半小时,彭水县支公司总经理田涌就带队赶到事发现场查勘,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起,赶往医院看望了伤者及其家属。
为确保被保险人第一时间收到赔款,重庆人保财险成立了专案小组,放弃春节休假,及时整理和完善了案情资料。通过现场调查及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2月1日,重庆人保财险向被保险人(当地政府)支付首笔赔款12万元,展现了重庆人保财险高效率、高品质的理赔服务。这笔理赔款将用于受灾村民安置等用途。
2011年6月25日,是全国第20个“国土日”,据悉,当天重庆人保财险向彭水县签发了全市第一张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单,承担彭水县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风险保障金额总计6000万元。
链接:
重大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作为重庆该险种的首家试点单位,2011年6月以来,重庆人保财险先后与彭水、璧山、黔江等多个机构与当地政府部门签订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协议,通过经济手段帮助政府救助灾民,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
在保险期间内,凡具有投保人所辖行政区域户籍的自然人在承保区域内,由于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等等原因直接导致该居民的人身伤亡事故,对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对于伤亡居民的给付救助金的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当地政府投保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10天后即获得首批12万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