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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育保险报销

2018-11-25 19:01:48浏览:47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一)流产、引产类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

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流产、引产类
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二)妊娠及分娩类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剖宫产术中实施其它手术类
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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