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实施大病保险 年底前覆盖所有医保参保人 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下面由山村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会议内容。国务院部署实施大病保险,年底前覆盖所有医保参保人。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持续深化医改的重大创新。
会议决定,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
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指出,这意味着过去大病保险从试点阶段,开始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了,政府会进一步加大投资,当然不同的地区额度会有差异。
他指出,下一步需要实现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救助制度三者的无缝对接,这涉及到信息共享以及资金共享;同时要要注意这项政策受众应是贫困群体(低保群体)或是因病致贫的群体。
“在这里就需要对因病致贫的人群,作出更科学的经济学上的界定。”他说。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目前大病保险政策,实际上是2012年国家关于大病保险政策试点的推广。
当时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提出,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同时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招标主要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
★全国超八成地区启动大病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