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大多数人不会含糊,续车险,却被不少人忽视。近日记者走访了长沙多家保险公司,发现车险快到期、车主迟迟不来办理续保的现象很普遍,一些车主在续保时对车险生效的起止时间也不够重视。而在这种情况下,脱保的“裸奔”车辆万一发生事故,车主将无法顺利获得赔偿,可谓因小失大。
案 例:续保时点踏空,车险等于白买
2010年1月10日,长沙市民林夏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一年后,她忘了续保的事,直到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来电通知,才发现车险已经过期。拖到2011年2月10日,林夏才办理了期限仍是一年的车险续保手续。
今年2月4日,林夏倒车时发生碰撞事故,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可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时,以林夏的保单已经过期为由拒绝赔付。仔细查看保单后,林夏傻眼了:去年续保时,经办人建议把签单日填成“2011年1月10日”,称这样可使前后两份车险有连续性,让交强险和商业险起止日期同步,便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记录,当时她没经思考就同意了。也就是说,这份一年期保单无形中“缩短”了一个月,今年1月10日到期,而事故是2月初发生的,不在保险期内。
“一不留心,保险竟白买了。”林夏后悔不迭。
调 查:半数以上车主办续保很拖延
因为拖延,因为粗心,林夏损失不小,她的遭遇并非个案。一位从事电话车险业务的市场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以3月份到期的车险为例,正常情况下,2月份办理续保手续的车主人数应该达到60%左右,然而从今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实际续保人数仅占了30%,3月份到期后仍未续保的车主也不在少数。
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称,无保险的“裸奔”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新车新手、车况不好的车,以及经常跑长途等出险率高的车,一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将由事主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记者还了解到,车辆“脱保”超过一定期限后,车主再续保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浮。一般而言,超过一个月再续保,由于可能带来事后投保的道德风险,因此车险费率会上浮。同时,“脱保”后再续保还须重新验车,增加了投保手续。
提 醒:请及时续保,电话续保更实惠
针对林夏的遭遇,长沙一家财险公司的车险专家分析认为,林夏虽投保了一年期的保险并且缴清了保费,但保险经办人改动了保险的起保日是经过林夏同意的,而由此导致保险期限缩短、不足一年,其责任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位专家同时指出,如果保险公司经办人有意写错保险期限,或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则属于违反《保险法》规定的行为,保险公司要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全部后果,不能让投保人来承担保险公司过错造成的损失。
他特别提醒,车主最好及时续保,并格外留心车险的起保日期,免得遇到“林夏式烦恼”,给理赔留下隐患。从慎重角度出发,他提倡车主直接向保险公司或通过电销方式提请续保办理。“电销在节约时间成本的同时,还可以比其它渠道投保费率优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