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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不补发

2018-11-25 19:19:59浏览:422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摘要:2013年底就申请退休,养老金“迟到”大半年?近日有市民反映,其从2013年11月就提出退休申请,却因为经过外地参保年限转

                                          养老金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不补发

摘要:2013年底就申请退休,养老金“迟到”大半年?近日有市民反映,其从2013年11月就提出退休申请,却因为经过外地参保年限转入广州、业务办理从市下沉到区等多次辗转。下面由山村网小编为您介绍养老金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相关事件。


   2013年底就申请退休,养老金“迟到”大半年?近日有市民反映,其从2013年11月就提出退休申请,却因为经过外地参保年限转入广州、业务办理从市下沉到区等多次辗转,直到2014年6月才领到养老金,他认为人社局应该补发这段时间的养老金。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申请时条件不具备是无法判断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个人原因造成养老待遇审核延误,延误期间的养老金是不予补发。

   市民:养老金“迟到”大半年

   昝先生自述,他在2013年10月达到60岁,11月他所在单位办事员就开始到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但由于他在老家还有养老缴费年限,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先把以前的社保转到广州,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为此他专门回老家一趟,办理手续把老家的缴费年限转入广州。

   直到2014年3月昝先生的异地缴费年限才转入广州,但这时候,公司办事员又被告知,退休手续的办理由市改为区了。于是办事员又到单位所在区越秀区办理。但越秀区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却说,昝先生是失业人员,应该到户口所在区荔湾区办理。“我从来都没有失业过。”昝先生说,荔湾区的人社部门又认为他仍在工作,应该到单位所在地办理,就这样来回了几次,直到2014年5月底荔湾区人社部门才办理他的退休手续。可是他发现,养老金是从2014年6月开始发放。

   市人社:并非审核部门造成延误

   人社部门就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待遇从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完毕的下月起发放。审核完毕时间与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不一致时,属审核部门延误的,由养老保险基金补发延误期间的养老金;属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人社部门认为,昝先生是从2014年5月向荔湾区退管办申请退休手续的,所以从当年6月起发放养老待遇。市人社局的有关负责人指出,虽然昝先生在到龄退休时就开始办理退休手续,但当时相关材料条件并不具备,所以延误并非由审核部门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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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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