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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管理新政公开征求意见

2018-11-25 19:27:12浏览:812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从中山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该局起草了《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

山村网:中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管理新政公开征求意见

      从中山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该局起草了《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可向市人社局反映。下面由北京代缴社保山村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按照这两个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将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标准达到85分以上并经过公示后,这些医药机构才能成为医保定点。如有违规行为,会被暂停定点服务。


       零售药店自购非处方药一次不能超6种


      顾客拿着医保卡随便买药,药剂师不问病情就向顾客卖药的情况以后可能不再合规。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定点零售药店须为医保参保人提供优质售药服务,除了规范经营、明码实价,参保人根据病情需要自行选购非处方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应该向他询问病情,指导用药。办法还规定,一次自购非处方药品原则上不超过6种,药量控制在急性病不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7天、特殊病种不超过30天。参保人购买处方药品时,定点零售药店必须要求其出示由医疗机构医师签名开具的有效外配处方,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签字后配售,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换或代用。


      此外,药店不仅有义务向参保人免费提供费用明细清单,还要保存药店实时计算机销售数据、医疗保险外配处方、记账费用清单等至少5年。


      而在评分标准当中,药店正式营业时间、营业面积、与最近定点零售药店的步行距离等都是评定项目,店内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和药店经营医保药品品种数量同样会影响得分。


       医疗机构不规范用社保卡将被责令整改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综合、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和医务室都可以申请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和定点零售药店一样,一旦不按规范使用社保卡或有其他违规情况,将被予以责令整改1至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这些情形包括未认真核实社会保障卡,造成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或由参保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违反价格政策及有关规定,造成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收住院治疗,或采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病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等方式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拒绝收治本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范围内病人的。如有严重违反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或是使用伪劣药品等行为,更将被责令整改3至6个月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而在评分标准中,“注册执业于该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数量”是诊所和医务室能否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之一,如果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执业,可为该机构加分不少。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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