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聊城的张先生和朋友喝酒,酒醉找人帮忙把车开回饭店,到了晚上11点,接到电话说他的车出事了,他才知道自己的车被盗了。盗车贼开车撞死两人,法院要求车主张先生赔偿11万,张先生不服上诉。
醉酒后找人帮忙挪车,挪车人却把车盗走
在聊城做生意的张先生,老家是阳谷县的,去年10月18日中午,他和朋友在阳谷县阿城镇一家饭店吃饭,之后又在附近村陪朋友喝酒,直到晚上返回饭店。
“当时我喝多了,没有开车,由饭店老板开车返回了饭店,坐在饭店沙发上休息。”张先生说,直到晚上11点多,他才接到电话说车出事了,这才知道他的车被盗了。
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显示,10月18日晚,被告人李某、赵某、王某三人在阳谷县阿城镇一饭店吃饭。饭后离开,李某借帮醉酒昏迷状态下的车主张先生挪车之际将车盗走,经物价部门鉴定该车价值71415元。
据李某交代,他们去饭店吃饭,饭后有一个在饭店里喝醉的人叫帮着挪车。挪完车后,王某让李某把车开走,李某随即将车开走。
盗车后开出几公里,因酒驾、超速撞死两人
李某出生于1995年,老家在河南台前,只有小学文化。2011年12月,阳谷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案,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交通肇事罪被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李某交代,当时他开着盗来的车离开饭店后,王某开着面包车带着赵某在前面引路。“结果开出去没多远就撞车了。”李某说,后来王某将他在车中拉出来,一起开着面包车离开了现场。
2011年12月5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阳谷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交通事故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21时35分许,地点处于阳谷县张秋镇史塘村北阿张公路路口西。
当时,李某驾驶轿车沿阳谷县阿张公路自东向西行驶,走到张秋镇史塘村北路口处,进入西侧东西方向生产路,因违规操作与前方李波(化名)驾驶的助力二轮摩托车追尾,轿车又继续前行碰撞上路南侧行道树后,冲入路南侧田地内,造成李波及摩托车上的李建(化名)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发后,李某弃车逃逸。
尸检报告书显示,李波、李建因车辆碰撞致颅脑中度损伤死亡。经事故形成原因分析表明,李某系无证、酒驾、超速行驶且驾驶机动车违规操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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