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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保险赔付仍不足 巨灾风险机制亟待建立

2018-11-24 22:34:53浏览:95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编者按】芦山地震发生后,保险系统立即启动自然灾害响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赔付和服务。但受制于商业保险覆盖面有限、产

  【编者按】芦山地震发生后,保险系统立即启动自然灾害响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赔付和服务。但受制于商业保险覆盖面有限、产品设计限制等,与地震导致的巨额财产损失相比,商业保险赔付仍显不足。

  保险系统迅速反应

  4月20日四川芦山地震发生当天,保险系统迅速反应。保监会当日启动了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三级响应程序,要求灾区保险机构立即开通理赔快速通道,24小时受理客户报案。同时,明确了十项理赔服务特殊政策,包括:被保险人因灾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及时给予赔付;财产保险业务暂时不能确定损失金额的,按不低于预估赔款的80%先行赔付;因灾造成有效保单灭失或损毁的,只要基本信息吻合即给予无保单赔付;取消定点修理厂和定点医院限制,放宽客户用药项目限制;对灾区客户延长保单缴费宽限期至120日等。

  各保险公司按照保监会抗震救灾和重大自然灾害三级响应要求,积极有序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各公司迅速筛查客户保单信息,发出慰问告知短信,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实行无保单理赔,中国平安推出理赔、保费缴纳等20项服务应急举措,中国人保也启用了航拍无人机查勘灾情。

  快捷预付赔款也迅速启动。英大泰和预付四川省电力公司1000万元电网损失赔款,安诚财产向四川分公司预拨500万元理赔资金,太平洋保险两小时内向芦山地震客户支付第一笔预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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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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