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洗车工倒车撞死人 保险公司应该理赔42万

2018-11-24 22:35:09浏览:815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编者按】会所雇员崔某帮凌某洗完车倒车时,撞上易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应该给予保险理赔。 

  【编者按】会所雇员崔某帮凌某洗完车倒车时,撞上易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应该给予保险理赔。

  凌某在上栗县经营一家宾馆,下设汽车美容会所。1月20日,会所雇员崔某帮凌某洗完车倒车时,撞上易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为由,拒绝理赔。易某家属后将崔某、凌某、保险公司及汽车美容会所所属的某宾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26167.08元。

  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车主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的,对于车主和其允许的驾驶人(即崔某)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4月3日,法院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15233.58元,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支付保险金307081.5元,合计422315.08元。

  相关链接

    长春市民轿车出车祸 保险应该如何索赔?

    5万以下车险理赔款 快速理赔可60秒到账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垫付交通事故医疗费 在交强险限额内应理赔

上一篇:

上海家畜养殖保险全覆盖 理赔绿色通道建立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