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喀左县喀左陈醋
历史
喀左陈醋,创产于清代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至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清光绪年间,曾多次作为贡品向皇宫进贡,故,又称“贡醋”。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简称喀左县,地处辽宁西部,大凌河上游。因久远的历史文化,丰富的自然资源,独特的人文景观而被誉为“塞外明珠”。陈醋是喀左传统的民族工业之一。它创产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历史悠久。喀左县县政府所在地大城子镇原是蒙古族聚居之地。古称利州城。清康熙、雍正年间,山东、河北、山西等地遭受旱灾,大批汉民移居此地,把酿醋技术传到大城子,山西运家兄弟在大城子开办烧锅、酿酒、酿醋,渍制酱菜作坊,商号“大成裕”。1875-1908年间(清朝光绪年间)喀喇沁王,每年向宫廷进贡时,大城子陈醋被列为贡品之一,供皇宫御膳所用。故又称“贡醋”。从此大城子陈醋驰名关外,畅销临近府城,远销东北及中国各地。据民国初凌源县志记载“渍菜:大城子咸菜,为县内有名之土产物,多以为馈赠品……陈醋:皆能制之,而以大城子制者为佳”。
产品认证
经建国后几十年的发展,逐步成为该县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业项目。其产品曾在是中国国内,特别是在东北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占有率,并取得商业部优质产品的称号。科技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调味品》名牌食醋章节中,有中国名牌食醋20个品种,辽宁喀左陈醋被列入其中,是东北唯一的一家。2008年,喀左陈醋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产品。其产品曾获辽宁省和商务部优质产品称号,其中塔城牌陈醋曾获“辽宁名牌产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国家质量免检产品”和省驰名商标,满井陈醋荣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
.
品质特点1、外观呈紫黑色,色泽浓艳,澄清透明,无任何人工色素。
2、口感柔和,甜酸爽口,口味醇厚,无刺激性。
3、久贮不腐,而且愈陈愈香。
4、富含多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具有保健养生功能。
喀左陈醋之所以与众不同,资质不凡,得益于它独特的原料、水源、酿具和酿造工艺。
纯粮:喀左陈醋采用东北特产的优质高粱、玉米为原料。纯粮酿造,因不挥发酸含量相对高而无刺激性,口感较柔和,入口绵软还有回味;而使用冰醋酸兑制的醋,酸味重,有酸涩的刺激性口感,无任何营养价值,且对人体内脏及骨骼具有腐蚀作用。
良陶:“喀左”陈醋采用国内绝无仅有的“紫砂陶器陈酿”法。喀左县所产紫砂是高档陶制品原料,产于二迭系细砾岩之间,为紫色或绛紫粉砂质页岩及其风化物,平均含铁10%左右,可与宜兴紫砂媲美。陈醋便是由喀左紫砂陶器陈酿制成,因此富含多种微量元素。
香泉:喀左陈醋所用的水亦别具一格。喀左县大城子镇南有一口琉璃井,是天然矿泉。此井在元朝《大元一统志》和《蒙古游牧记》均有记载:“冬温夏凉,昼夜外涌。清沏见底,虽毫发之微,历历可数……用之酿酒,其味尤佳” 。陈醋酸中微甜,清纯爽口,与这口高档矿泉井不无关系。
精酿:陈醋采用古法加现代工艺酿制而成。喀左陈醋始创于1669(清康熙八年),经过不断地实践,酿造工艺日臻完善。陈醋的酿造工艺,是将高粱经加曲糊化后,接入醇母菌进行酒精发酵,并接入醋酸菌氧化酒精为醋酸。陈醋发酵时间长,工序复杂,尤其是其中有些特殊的工艺,才酿成了风味独特的喀左陈醋。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8年,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决定对喀左陈醋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