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传染病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及时处理,切断家禽传染病致病源、宿主和环境三个环节的传播途径,健全和完善禽病防疫体系,制定并落实疫病的净化和扑灭措施及实施方案。
1、完善动物防疫法制体系
健全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出台其配套实施细则,逐步与国际接轨,依法管理禽病防制,按动物防疫法要求实行计划免疫,实施强制免疫,坚持依法灭病。
2、改革兽医卫生管理体制
国家成立兽医局,建立国家官方兽医体制,实行官方兽医制度,设立首席兽医官。规范兽医职业从业行为,解决兽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兽医工作的政府行为与兽医服务的市场行为的矛盾,改变从畜产品产业链的养殖加工、流通到国际贸易呈部门分割、分段的管理方式,提高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提高为养殖业的服务水平,促进兽医工作的统一实施。
3、加大动物疫病防治资金投入力度
实行政府财政支持政策,对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建立资金、物资和技术等贮备,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所需各项资金。
4、实施动物保护工程
认真规划,集中力量控制和消灭一些危害严重的一类传染病,认真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
5、建立动物防疫兽医卫生制度
搞好环境卫生,保持饲养场清洁,注意消毒控制和消灭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贯彻“自繁自养”的原则,防止病原传入;搞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
6、控制家禽传染病传播途径
搞好禽舍环境卫生,粪便污物堆积发酵,做好饲养管理用具、饲料、饮水的卫生管理,防止病原传播;做好消毒、杀虫、防蝇、灭鼠工作,消灭传染病传播媒介;严格处理尸体;病死动物尸体的处理,应选择地势干燥,距住地、禽舍、水源、道路、河流、牧地较远的地方深埋或焚烧。
7、增强易感家禽的抵抗力
加强家禽饲养管理,减少应激反应;采用科学饲料配方,实行科学养禽,增强家禽抗病能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选择优质疫苗,按最佳免疫途径实施免疫接种;坚持实行定期预防免疫接种,增强机体免疫力。
8、发生家禽传染病时及时扑灭
发生国家规定的传染病时应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在未作出诊断之前,应将可疑传染病禽进行隔离,对病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等进行消毒,未经兽医同意不能随意屠宰。确定发生家禽传染病时,要及时进行检疫、隔离和消毒。根据检疫结果确定的患病家禽、疑似感染家禽和假定健康家禽分别隔离处理。对病死禽应焚烧或深埋,对粪便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有:集中堆放、生物热发酵或深埋或烘干制成肥料。对有治疗价值的可采取治疗措施,针对由某些细菌病或病毒病感染所引起的继发某些细菌病,采取药物治疗的辅助疗法、支持疗法,使用药物要做到正确诊断、科学用药、保证用药剂量和疗程。
当暴发国家规定的一类传染病或重大传染病时,当地兽医卫生人员应立即报请当地政府,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危胁区范围,封锁疫区,按国家规定对疫点、疫区内的家禽进行全部扑杀,对家禽及产品、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受危胁区家禽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建立免疫带。
9、加强家禽流行病学知识普及
从群体、时间、空间、立体的角度看待传染病。强调防治结合,特别是环境因素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10、加强家禽传染病疫情监测
要加强对一些重大传染病的检疫和抗体监测,如禽流感、新城疫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禽病抗体监测和疾病诊断应准确、简便、快速,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诊断方法,强调高新技术与常规诊断方法相结合来防治家禽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