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试验证明,通过鱼虾混养可防控病害,那么如何在草鱼和罗非鱼的养殖中进行运用呢?
我们对此有专门研究。简单来说,首先虾放苗密度应不超过10万尾/亩(普通苗3-4万尾/亩,一代苗2.0-2.5万尾/亩)。对于高位池养殖模式,小于2亩的池塘,普通苗小于10万尾/亩,一 代苗小于7.5万尾/亩;5亩左右池塘,普通苗约7.5万尾/亩,一代苗小于5万尾;大于5亩的池塘,相应苗种密度需要进一步减少。
如果用草鱼的话,虾苗养殖20-30天后放草鱼,每亩投放30-60尾(1kg左右规格),要注意养殖水体盐度要控制在8以下,投放的草鱼数量不能少于30尾/亩,并可根据放养虾苗的密度适当增加,但 不能超过60尾/亩。罗非鱼的应用范围更大,可在盐度20以下养殖区使用,虾苗的投放方法同上,虾苗养殖10天左右,每亩投放100-200尾罗非鱼(1两左右规格),值得一提的是,混 养罗非鱼的虾塘基本没有暴发过蓝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