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第2570号公告所列的《农药登记试验范围和项目表》,试验项目有所增加,这些项目成为试验机构申请试验资格的项目内容,是否意味着今后登记要求也需要提交这些试验项目呢?请大家予以关注!
产品化学部分:增加列入了产品质量检测试验、储存稳定性试验。
毒理学部分:增加列入了神经毒性试验(急性神经毒性、迟发神经毒性)、内分泌干扰作用试验、微生物致病性试验增加了细胞培养试验、暴露测量试验(家用卫生杀虫剂暴露量测试试验和田间施药者暴露量测试试验)。
残留试验:增加了代谢试验(动物代谢和植物代谢)。
环境毒性试验:增加或明确了的项目为浮萍生长抑制试验、穗状狐尾藻毒性试验、捕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土壤微生物影响(氮转化法)试验、鸟类繁殖试验、鱼类早起阶段毒性试验、大型溞繁殖试验、蜜蜂幼虫发育毒性试验、家蚕慢性毒性试验、蚯蚓繁殖毒性试验、鱼类生命周期试验、水生生态模拟系统(中宇宙)试验、蜜蜂半田间试验。微生物农药:鸟类毒性试验、蜜蜂毒性试验、家蚕慢性毒性试验、鱼类毒性试验、溞类毒性试验、增殖试验。
环境归趋试验:增加或改变要求、说法的试验为土壤吸附试验(高效液相色谱法)、农药在水中的分析方法验证试验、农药在土壤中的分析方法验证试验、土壤好氧代谢(先前叫“降解”)试验、土壤厌氧代谢(先前叫“降解”)试验、水-沉积物系统好氧代谢(之前叫“降解”)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