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业设施装备转型升级,江西将开展水果分级机和温室大棚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相关经营组织,可在试点期限内申请相关购置补贴。
据了解,根据《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江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果分级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并在省内蔬菜发展力度较大的22个县(市、区)开展温室大棚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相关试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试点期间江西将安排9000万元用于相关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同时,江西规定,补贴对象在申领相关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时,水果分级机个人申请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不超过5台。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实行“先安装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原则。因当年试点资金规模不够等原因无法享受补贴的,下一年度优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