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欣) 为贯彻落实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农业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含标注“配方肥”)实施监督抽查。
据悉,本次肥料监督抽查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委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6个具有肥料检测资质的部级质检中心实施。本次监督抽查范围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和湖南等12个省(区)全国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农资市场。每个省(区)选取4个有代表性的农资市场,每个农资市场抽查2个复混肥料和/或掺混肥料(含标注“配方肥”)样品。通知要求3月下旬完成样品抽取与确认,4月底完成样品检验、结果确认和抽查结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