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部党组、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部科技教育司、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系统紧紧围绕现代渔业建设中心任务,以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为主线,积极推进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提升推广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全面有效完成。
积极贯彻落实《推广法》,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稳步推进
《推广法》学习宣贯成效显著。各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宣讲活动,通过手机简报向基层推广人员宣传《推广法》要点解读。
示范站建设活动积极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创建活动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目前全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共有179个。推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各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推广机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的轮训。2014年,全国推广人员自身培训为25000人次,完成了预期任务。2013-2014年举办水产技术推广骨干培训班2期,培训推广人员200多人。二是为推动各地推广人员继续教育,联合有关科研教育单位,举办了针对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学历教育的招生推荐工作。2014年全国推广人员继续教育8211人次,较2013年的5866人次,增长了近40%。
“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进一步落实。在各级渔业主管和推广部门的积极督导落实下,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进一步落实。据初步调查,2014年全国渔业系统共落实项目经费2.4亿元,其中有13个省(区、市)实行了渔业行业的切块管理。陕西首次落实补助资金800万元,占全省补助经费10%。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比例进一步提升,超过80%。
积极加强公益性职能建设,现代渔业发展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实施健康养殖重大关键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一是在14个省市启动了鱼菜共生、底排污、综合增氧、多营养层次养殖等多项水产养殖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湖北、黑龙江等省还建立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区,示范区取得了节能30%以上、减排50%以上、较少药品投喂量60%左右、亩均增效20%以上的良好效果。二是继续在13个示范省(区)组织了稻田综合种养技术集成与示范。目前,稻田综合种养技术推广面积达775万亩,在全国建立了一大批有较大影响力的示范区。湖北建立核心示范区6000亩,辐射带动全省近230万亩;宁夏建立稻蟹示范种养示范区17万亩,占全区水稻种植面积的14%。三是组织开展了2014年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编印及培训工作。吉林、山东等省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达90%以上;辽宁省“刺参优质健康苗种生态繁育技术示范推广”在全省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四是组织实施“现代渔业数字化及物联网技术集成与示范”公益性行业专项,组织了渔业物联网技术关键设备研发、技术集成与示范,建立了现代渔业云服务平台,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五是水产技术国际交流合作顺利开展。2014年我站继续与美国大豆协会、北丹麦欧盟办公室、阿尔及利亚等建立保持了良好密切合作关系,通过组织实施合作项目,组织技术专家互访,交流学习各国同行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构建起良好的国际交流平台。
扎实做好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与防控。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工作。在12个省(市)25个县(市、区)开展了河蟹养殖病害测报信息手机网络报送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共有测报点4000余个、测报人员8000余人,测报面积约452万亩,占全国水产养殖面积的3.5%。二是组织23个省(区、市)对5种重大疫病进行专项监测,共采集检测样品2099个,样品质量明显提高,明确了5种重大疫病首席专家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及时并妥善处置了相关突发疫情,做好疫病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出版了《2013年中国水生动物卫生状况报告》。三是组织开展2014年水生动物防疫国标准和2015年水产行业标准的申报,完成了12项水生动物防疫标准的审定、报批;组织起草了《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规范》行业标准。四是在北京和天津开展了“水生动物无规定疫病苗种场”建设试点,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五是首次开展了全国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共对全国43家实验室申请的129个测试项目进行了测试。六是首次举办了全国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180人。七是首次开展了水生动物源性人兽共患病防控战略研究。
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一是全面开展养殖水产品全程质量监控技术试点示范,在15个省份的60多个县(场、企业)建立了监控技术示范试点60多个,涉及养殖品种46种,监控水面64万多亩。二是在19个省(区)安装并运行了以水产品质量追溯为主要内容的水产养殖信息服务系统,建立服务终端800多个,全年发布信息15万条,消费者查询5万多次,初步形成了“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水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模式。三是在32省(区、市)组织开展了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共印发技术资料50余万份,举办培训班3000次,组织专家下乡服务1万人次,服务受益对象30万人次。四是组织全国20个省(区、市)开展了饲料、饲料添加剂中非法添加物的专项排查。
切实做好现代水产种业技术服务。一是继续组织开展重要养殖品种原种、良种选育技术示范推广。浙江省组织实施了《浙江省水产种业工程建设行动方案》;云南组织实施土著鱼类繁育及推广养殖协作项目,保护了云南濒危土著鱼类资源。我站继续组织实施了斑点叉尾鮰联合育种组织工作。二是我站协助部局,组织审定了26个水产新品种,编发了《2014年水产新品种推广指南》1万多册,完成了16家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验收,组织召开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研讨会。三是组织实施增殖放流项目。我站牵头落实了蓬莱溢油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态修复项目,在山东、河北放流牙鲆250多万尾、半滑舌鳎20多万尾。上海组织放流长江刀鲚鱼苗10万尾。
积极开展渔业公共信息服务。一是远程信息服务全面开展。目前27个省(区、市)建立了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平台,全国用户终端达1892套,全年专家网上会诊1227人次,累计访问24万余人次。二是渔情信息采集工作影响力不断提高。目前,在全国16个渔业主产省(区)的200个县,建立了747个信息采集点、6000多个采集终端,采集分析队伍达1300人,对76个养殖品种、9种主养模式进行全年信息动态采集。每年采集信息500多万条,编写各类报告1500多篇,提供信息服务6万多人次。三是《中国水产》杂志信息宣传成果显著。我站将《中国水产》杂志作为水产技术推广的主要公益性平台,通过专题宣传、展会等多种方式,宣传了渔业政策,报道了渔业动态,推广了水产新技术新品种。
主动做好休闲渔业相关工作。各地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积极承担各类休闲渔业活动,逐步形成了一些影响较大的休闲渔业文化品牌。北京主办的“北京金鱼锦鲤大赛”、广西主办的“全国龟鳖大赛”已形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休闲渔业品牌赛事。另外,我站积极参与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农业部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审定、评审工作。
2015的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2015年,是应对新形势,在新起点上全面贯彻落实《推广法》、推进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关键之年。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应紧紧围绕现代渔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继续加大《推广法》贯彻落实力度,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不断强化推广工作保障,创新推广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提升体系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一、适应新形势,科学谋划“十三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应认真总结《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高度重视“十三五”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前谋划“十三五”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今年,我站将组织开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十三五”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十三五”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二、持之以恒,不断推进《推广法》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推广法》是各级渔业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应长期坚持、努力做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前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有利时机,主动汇报,沟通协调,切实落实《推广法》关于机构定位、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公益性职能、条件保障等有关要求,切实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履职,全面提升服务现代渔业建设的水平
各地应围绕现代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水产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做好水产重大关键技术示范和推广。二是认真做好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三是认真做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四是认真做好现代渔业种业技术服务。五是认真做好推广人员和渔民的技术培训。六是认真做好渔业公共信息服务。七是认真做好渔业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开拓创新,推动水产技术推广信息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各地要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积极探索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加快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及应用,逐步创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效果的水产技术推广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
五、积极进取,不断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领域
一是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要不断强化推广部门在放流品种选定、供苗单位认定、苗种检疫、放流效果评估等方面作用,积极探索在水域环境监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以及海洋牧场建设中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休闲渔业领域工作。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部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调研,为主管部门编制休闲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参考。三是积极开展水产养殖保险领域工作。各地应抓住发机遇,积极参与各地水产养殖保险调查研究和试点创建,我站将组织开展养殖业风险保障及相关政策性保险问题研究。
六、转变作风,切实加强推广队伍自身建设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广队伍自身建设。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各地应进一步加强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力争2016年前完成推广人员的轮训,应鼓励推广人员的学历继续教育,逐步建立业务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人员培训长效机制。二是要加强队伍管理。要自觉抵制“四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切实抓好推广人员的廉政教育工作。三是要提升服务意识。把广大渔民群众实际需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