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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每市州选一示范县

2018-12-19 19:42:09浏览:95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四川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90%以上的

  四川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根据《方案》,四川省将编制市、县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在整治内容上,将从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旧村改造与村容村貌提升、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5个方面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在资金投入上,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方案和整合办法,建立市县为主、省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

  在技术支撑上,将编制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按照平原、丘陵、山地不同地形,人文、旅游、生态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种类村庄整治标准和建设内容,分级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

  在推进方式上,21个市(州)将各选择一个示范县(市、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作,其中成都市温江区、德阳市罗江区等6个县(市、区)作为国家级试点,省级财政根据21个示范县成效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奖补支持。

  在管护机制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

  至2020年实现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是当前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最大的难点和重点。据住建部最新统计,目前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平均处理率只有20%。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目标,四川省将把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优先实施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选择一批村庄(聚居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记者罗之飏)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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