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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低保标准实现5年翻一番

2018-12-19 19:59:36浏览:41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民政部10月30日召开今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民政部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卫星表示,截至今

民政部10月30日召开今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民政部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卫星表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19.9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75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4754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6%、12.9%。

  救助资金投入加大

  今年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多个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提高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

  张卫星说,在资金投入方面,民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较上年增长5.2%;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52%。

  “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2068元提高到4301元,增长108%;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658.2亿元提高到1023.2亿元,增长55.5%,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说。

  经与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比对,截至2017年底,共有17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供养。两项合计,共有18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关爱服务广泛开展

  农村老年人留守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黄胜伟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2018年初,民政部把建立实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纳入对各地民政工作评估考核范围,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全面建立和实施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与关爱服务制度。目前,关爱服务在农村贫困地区得到广泛开展。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从国家到地方的关爱服务政策体系正在形成。”黄胜伟说,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升级改造与建设力度,督促尚未出台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施政策的省份加大政策创制力度。

  “要推动各地以经济困难和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关爱服务网络,强化关爱服务措施,普遍开展关爱服务,确保到2020年所有的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黄胜伟说。

  留守儿童有所减少

  在谈到我国留守儿童具体情况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表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人,与2016年首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数据902万人相比,下降了22.7%。

  从区域分布看,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最大,为76.5万,其次为安徽、湖南、河南、江西、湖北和贵州,以上7省农村留守儿童总人数为484.4万,占全国总数的69.5%。

  从入学情况看,未入园的占7.1%,幼儿园在读的占18.4%,小学在读的占51.9%,初中在读的占19.5%,高中及中职等占3.1%。与2016年数据相比,0岁至5岁入学前留守儿童占比从33.1%下降至25.5%,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比例从65.3%上升至71.4%。

  倪春霞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各地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返乡创业就业、就业扶贫、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工作,为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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