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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花式赖账” 法院雷厉风行

2018-12-19 20:07:26浏览:982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打击“花式赖账” 法院雷厉风行  执行人员春节前夕凌晨上门找老赖,现场执行180万元  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却没有按

打击“花式赖账” 法院雷厉风行

  执行人员春节前夕凌晨上门找老赖,现场执行180万元

  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却没有按期偿还,春节前夕,申请人守株待兔,蹲守“老赖”家门口,执行人员凌晨奔赴同安抓人;欠下供货商5万多元货款却恶意不给,待执行人员来到工厂封查两台装载机后,没过几天,工厂竟撕开法院封条继续使用。面对各种各样的“花式赖账”行为,法院雷厉风行,坚决执行。

  思明法院“亮剑八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行动专报第六期,将为市民讲述两件颇有故事的执行案件。

  文/本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

  案例1

  案由

  向银行贷款200万元 却只还62万多元

  2013年1月,陈某、洪某(均为化名)与银行共同签订了一份《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约定银行最高可向俩人授信额度为600万元的贷款。同时,陈某、洪某在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50万元,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之后,银行向俩人发放200万元,期限为一年,但陈某、洪某没有按期还款。截至2014年6月,扣除保证金本息,两人尚欠银行138万余元。

  思明法院经审理,判处陈某、洪某应在2014年9月4日,也就是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还债务及相应利息。

  可到了法院规定的还款期限,陈某、洪某依旧没有还款,申请人于是向思明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思明法院依法将陈某名下4辆车、洪某名下1辆车冻结,并查封了陈某名下的两处房产。

  执行

  凌晨奔赴现场抓人 现场追回180万元

  临近春节的一天深夜,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意外接到申请人打来的电话。“陈某现在就在家里,我晚上还跑去确认过,他的车停在家门口。”申请人表示自己会在附近蹲守。凌晨6点,马路空空荡荡,执行人员已经在前往同安陈某家中的路上。

  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执行人员对陈某的车辆进行了控制。此时,天空已经微微泛白,执行人员抓紧时间,敲门询问。陈某的情人打开了大门,当执行人员询问陈某是否在家时,她回答家中只有自己一人。可是,门外停着陈某的车,门口还放着陈某的鞋。执行人员严肃告知若隐匿被执行人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并称陈某如不自觉出来,执行人员将会强制执行。

  话音未落,陈某从房间内走出,表示自己一直都在解决此事,但还需要一定时间。随后,陈某拿起电话和银行进行商谈并提出方案,但银行对该方案并不认可。

  商议未果,执行人员便依法将满脸不情愿的陈某带回法院。上车后,原本还气定神闲的陈某有些慌了,意识到若再不还钱就真的要被拘留。

  “你赶紧还钱,不然我要被拘留了,这是最后期限!”陈某大声和视频那端的人通话。一路上,陈某和好几个欠款客户通视频、打电话,追回了不少钱。钱有了着落,陈某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他说,若不是今年刚好有一笔别人欠下的工程尾款没给,自己就真的要被拘留了。

  由于陈某的恶意拖欠,欠款已经利滚利升至180万元。最终,陈某将欠款一次还清,案件顺利执结。

  案例2

  案由

  购买20多万元煤炭

  剩余5万多迟迟不还

  2015年10月,南方公司(化名)向昆山公司(化名)购买了20多万元的煤炭,并约定结算方式为月结。次月15日前,南方公司本应付清全部货款,可直到截止日期,南方公司仅支付15万元,还余下5万多元并没有付。

  昆山公司将南方公司诉至思明法院,经审理,思明法院判处南方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即2018年3月6日起十日内向昆山公司还清欠款及相应利息。

  执行

  听闻涉嫌犯罪后

  公司立即还款

  “老赖”迟迟不还款,昆山公司向思明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眼看着欠款收不回来,昆山公司提出要把卖出去价值5万多元的煤炭从南方公司工厂内拉回,但由于不好放置,只好作罢。

  执行当天,执行人员来到南方公司位于南安的厂房内,发现工厂还在正常生产,生产规模也颇为庞大。由于没有可执行财产,执行人员便现场让厂内员工将两台装载机开离厂区,来到一块较为空旷的地方将其依法查封。

  可没过几天,昆山公司却向思明法院反映,封条已经全部被撕,两台装载机也在继续使用。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再次传唤南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告知其已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

  南方公司的被传唤人听后,立即表示公司对此行为表示忏悔,自己已经带钱来到法院,可以马上还款。

  面对严明的法律法规,被执行人终于低头诚恳认错,欠款还清,案件也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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