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丰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谋划,努力开辟内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路子,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一流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意见》提出,实施“开放门户枢纽建设行动”,打造泛欧泛亚铁路运输体系,全力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通过丰富班列开行产品、优化运行线路、深化集拼集运、提升分拨中转能力、置换客货运线、设立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基金)等措施,提升铁路运输体系对我省经济的服务能力,加快构建以成都为战略支点的四向铁路大通道。
同时,《意见》提出要实施“双区”建设行动。大力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坚持“优势叠加、分类促进,示范带动、全域自贸”原则,支持一批符合全省区域协同发展和立体全面开放的重点布局、改革创新能力强、开放发展优势明显、区域辐射带动突出的经济功能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探索建设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推动落实《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倡议》,协同培育区域开放合作新高地,打造具有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开放创新平台。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实施“开放升级行动”,立足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打造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板块。制订出台扩大外商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力争自贸试验区引进外商投资企业数占全省1/3以上,以打造“外商投资首选地”支撑中西部投资首选地建设。(记者 闫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