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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食药监局2018年抽检3708批次食品 合格率为97.71%

2018-12-25 17:12:30浏览:762评论: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摘要:2018年,韶关市完成省转移、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共计3708批次,合格3623批次,不合格85批次,合格率为97.71%。
      12月25日,韶关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韶关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8年,韶关市完成省转移、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共计3708批次,合格3623批次,不合格85批次,合格率为97.71%。具体明细如下:
 
  一、2018年市本级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3024批次,合格2949批次,不合格75批次,合格率97.52%。其中,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07批次,合格901批次,不合格6批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97批次,合格1165批次,不合格32批次;食用农产品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53批次,合格239批次,不合格14批次;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4批次,合格331批次,不合格3批次;小作坊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2批次,合格313批次,不合格1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抽检餐饮食品319批次,其中:1.翁源县御林香潮汕烧腊经营销售的“肉卷”,加工日期:2018.03.17,检测出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2.翁源县龙仙中学销售的“风味肠(腌腊肉制品)”购进日期:2018.10.03,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64批次,其中:1.韶关市新南康商贸有限公司仁化分店经营销售的“嘉利是”牌“原味香烤花生”,生产日期:2017.12.18,生产单位:广州嘉利是食品有限公司,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2.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广客隆乳源商业城店销售的“冠華”牌“烤花生”,生产日期:2018.05.24,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3.韶关市一州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州红味多多红瓜子”,生产日期:2018.09.03,检测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4.始兴县新家惠平价超市销售的“原味兰花豆”,生产日期:2018.09.14,检测酸价项目不合格;5.乐昌市黄记万家福生活超市销售的“童年记多味葵瓜子”,生产日期:2018.10.16,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食用农产品食品337批次,其中:1、浈江区房权水产档销售的“沙虾(海水虾)”,购进日期是2018.03.15,检测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2、浈江区英盛蔬菜档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是2018.03.15,检测铅、镉项目不合格;3.许镇奎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是2018.09.15,检测克百威项目不合格;4.南雄市雄州街道爱佳百货店销售的“枣”,购进日期是2018.10.14,检测氧乐果项目不合格;5.始兴县爱嫦青菜档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是2018.10.26,检测腐霉利项目不合格;6.仁化县苟妹菜档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是2018.10.28,检测镉项目不合格;7.乐昌市罗记蔬菜档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是2018.11.01,检测铅项目不合格;8.乐昌市麻辣英雄永乐城店销售的“姜”,购进日期是2018.11.05,检测铅项目不合格;9.武江区方羊蔬菜档销售的“姜”,购进日期是2018.12.09,检测铅项目不合格;10.周群英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是2018.12.10,检测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11.武江区秀桃青菜档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是2018.12.10,检测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12.武江区曹燕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是2018.12.10,检测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13.武江区王丽霞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是2018.12.10,检测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14.谢荣春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是2018.12.11,检测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15.谢荣春蔬菜档销售的“姜”,购进日期是2018.12.11,检测铅项目不合格。
 
  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品276批次,其中:1.翁源县渔乐圈火锅城销售的“金花笙”牌“浓香菜籽油”,生产日期是2017.11.09,生产单位: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2.广东富然农科有限公司销售的“油茶籽油”,生产日期是2018.04.29,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3.曲江区马坝镇金顺榨油坊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是2018.09.05,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4.乐昌市严记食油加工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是2018.10.13,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5.翁源县炳生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是2018.10.07,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6.乐昌市坪石镇纯香榨油坊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是2018.10.05,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7.翁源县利发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是2018.10.10,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8.翁源县家旺油坊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是2018.10.01,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9.乐昌市河南侯记榨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是2018.10.14,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10.武江区万众生活超市销售的绿源井冈“浓香花生调和油”,生产日期:2018.06.15,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糕点312批次,其中:1.乳源瑶族自治县昱晨超市销售的“蛋黄莲蓉月饼”,生产日期:2018.08.18,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2.南雄市益华乐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欣欣“长崎(柠檬味蛋糕)”,生产日期:2018.10.15,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3.韶关市惠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十里亭分店销售的“国峰酥饼(绿豆酥)”,产日期:2018.12.01,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4.武江区西河万家福超市销售的闽亨“海苔肉松蛋卷”,生产日期:2018.10.21,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蜂产品6批次,其中广东詹氏蜂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龙眼蜂蜜”,生产日期:2018.08.24,检测嗜渗酵母计数项目不合格。
 
  抽检肉制品133批次,其中:1.浈江区源味轩食品店销售的“烤鸭”,加工日期:2018.09.28,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合格;2.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南雄建设店销售的辣媳妇“香辣猪蹄”,生产日期:2018.07.18,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3.武江区新惠佳商店销售的新浦村“盐焗小腿王”,生产日期:2018.08.25,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4.新丰县五指香鸡店生产销售的“五指香鸡”,生产日期:2018.11.03,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粮食加工品食品473批次,其中:1.武江区老广记酒楼生产销售的“红糖核桃包”,加工日期:2018.09.28,检测出柠檬黄项目不合格;2.南雄市粤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屈家岭芳香千里(大米)”,生产日期:2018.09.30,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3.乐昌市金多城购物广场销售的久禾田“大米(始兴丝苗米)”,生产日期:2018.06.01,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4.乐昌市黄记万家福生活超市销售的“粤马香米”,生产日期:2018.07.08,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5.新丰县果记沙河粉加工店生产销售的“河粉”,生产日期:2018.11.03,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
 
  抽检酒类196批次,其中:1.翁源县翁城镇上庙醇酒厂生产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6.09.02,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2.始兴县司前镇福多多酒坊生产销售的“白酒”,生产日期:2017.06.22,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3.翁源县八泉醇酒业生产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8.09.16,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4.新丰县丰源情陈酿酒厂生产销售的“丰源情纯粮酒”,生产日期:2016.08.05,检测出固形物、总酯项目不合格;5.新丰县丰鲁河原生态酒厂生产销售的“客家醇白酒”,生产日期:2017.07.26,检测出总酸、总酯项目不合格;6.翁源县翁城镇翁英醇酒厂生产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6.09.10,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7.仁化县石塘镇金养堆花米酒坊生产销售的“白酒”,生产日期:2018.09.15,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8.翁源县翁城镇翁泉醇酒厂生产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6.12.25,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9.翁源县翁城镇老钟泉酒厂生产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8.03.10,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10.曲江区樟市镇钟叔家庭农场生产销售的“黑糯米白酒”,生产日期:2018.06.24,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11.南雄市乌迳镇粤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五年陈花雕酒”,生产日期:2017.10.10,检测出酒精度、非糖固形物、总酸、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12.浈江区裕海生活超市销售的本姓“龙华古灶”,生产日期:2014.12.02,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13.武江区益客多商行销售的梅鹿牌“头曲酒”,生产日期:2018.09.06,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豆制品47批次,其中:1.武江区秦粤商行销售的“腐竹”,购进日期:2018.09.21,检测出硼酸项目不合格;2.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南雄建设店销售的“浙绍南乳”,生产日期:2017.11.13,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3.浈江区裕海生活超市销售的“南乳”,生产日期:2018.08.05,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蔬菜制品71批次,其中:1.仁化县长江镇润华超市销售的双柳“红油八宝”,生产日期:2018.07.06,检测出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2.武江区豪客隆超市销售的农民頭“蒜蓉辣椒酱(酱腌菜)”,生产日期:2018.11.22,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茶叶及相关制品44批次,其中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广客隆城市步行街店销售的合大福“特选·御品铁观音”,生产日期:2018.08.20,检测出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饮料193批次,其中:1.乐昌市真美味小吃店生产销售的“红豆奶茶”,加工日期:2018.11.02,检测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2.武江区旺旺佳平价超市销售的“日加满力水牌运动饮料(青柠味)”,生产日期:2018.08.14,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3.武江区福万佳超市销售的“即爽能量运动饮料”,生产日期:2018.04.30,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4.武江区豪客隆超市销售的“再起能量维生素饮料”,生产日期:2018.09.26,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饼干2批次,其中浈江区弘发乐超市销售的海帆“法式雪饼”,生产日期:2018.09.30,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蛋制品50批次,其中乐昌市金多城购物广场销售的福昇乾“乡吧佬五香茶蛋”,生产日期:2018.09.29,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抽检冷冻饮品46批次,其中:1.武江区新园雪糕店销售的“花生大少组合型雪糕”,生产日期:2018.08.27,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2.始兴县新家惠便利店城东店销售的“粒粒红豆冰棍”,生产日期:2018.07.15,检测甜蜜素项目不合格;3.始兴县新家惠便利店城东店销售的“粒粒绿豆冰棍”,生产日期:2018.07.15,检测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抽检调味品61批次,其中浈江区裕海生活超市销售的北江源“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18.08.08,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
 
  其他抽检品类: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乳制品119批次、食用盐2批次、水产制品53批次、糖果制品90批次、食糖4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53批次、罐头2批次、可可及烘烤咖啡产品2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均合格。
 
  二、2018年省转移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684批次,合格674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98.54%。其中,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93批次,合格187批次,不合格6批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8批次,合格357批次,不合格1批次;农产品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3批次,合格130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抽检食用农产品食品133批次,其中:1.武江区秋娣蔬菜档销售的“普通白菜(小白菜)”,购进日期:2018.04.12,生产单位:南郊五公里市场(供货商),检测水胺硫磷项目不合格;2.陈财彪销售的“花甲”,购进日期:2018.04.13,生产单位:南郊五公里市场(供货商),检测氯霉素项目不合格;3.浈江区志记水产档销售的“黄颡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18.04.13,检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项目不合格。
 
  抽检餐饮食品193批次,其中:1.曲江区马坝镇铭胜美食店生产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09.13,检测铝的残留限量项目不合格;2.韶关市曲江区开顺鱼头米粉早餐店生产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10.10,检测铝的残留限量项目不合格;3.乳源瑶族自治县强记小食店生产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10.21,检测铝的残留限量项目不合格;4.始兴县银记特色小吃店生产销售的“萝卜干”,加工日期:2018.10.30,检测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5.新丰县脆皮油条店生产销售的“开口笑”,生产日期:2018.11.03,检测铝的残留限量项目不合格;6.南雄市雄州街道南亩早餐店生产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11.07,检测铝的残留限量项目不合格。
 
  抽检肉制品86批次,其中新丰县惠客隆商场销售的“胜兴加瘦腊肉”,生产日期:2018.08.15,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其他抽检品类:抽检饼干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其制品2批次、豆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糕点28批次、酒类5批次、粮食加工品36批次、乳制品80批次、食品添加剂5批次、食用盐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调味品9批次、饮料39批次,均合格。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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