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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市场监管局开展冬季火锅食材突击检查,结果有好有坏

2018-12-28 12:39:54浏览:489评论:0 来源:温都网   
核心摘要:入冬以来,温州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展开了一系列“冬令食品(火锅食材)”突击检查行动,对该局辖区内的部分火锅店进行突击抽查,并将采样食品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调查火锅食品的安全性,检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显示合格,但也在两个批次中,检测出鱼肉含有孔雀石绿。
  近年,火锅在温州市场持续流行,川渝麻辣火锅、北京涮羊肉、潮汕牛肉、固始鹅块等各种派系火锅受到不少食客青睐。入冬后,气温走低,热气腾腾的火锅更是迎来了旺季。
 
  火锅的食品安全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温都曝光的“大龙燚”“万德福”“匠心坊”等3起火锅品牌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记忆犹新。不久前,包括央视在内的媒体,又先后曝出国内个别城市的火锅店内发现假羊肉,蘑菇被药水漂白等食品安全问题。
 
  入冬以来,温州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展开了一系列“冬令食品(火锅食材)”突击检查行动,对该局辖区内的部分火锅店进行突击抽查,并将采样食品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调查火锅食品的安全性,检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显示合格,但也在两个批次中,检测出鱼肉含有孔雀石绿。
 
  突击行动食品抽样19个批次全部合格
 
  日前,温州都市报联合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做了一次全程跟随,记录了采样过程。11月28日至29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直属所的执法人员,以及温州海关下属的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组成行动组,选取市区11家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抽查。
 
  这11家火锅店,有不同的营业规模、地理位置、口味类型、经营方式等,包括国内的火锅连锁品牌,也有温州本地老牌火锅店;有市中心黄金地段的门店,也有住宅小区里隐蔽的外卖店;有经营本地的海鲜火锅,也有其他地方的不同口味。
 
  行动中采样的食材,包括火锅底料、蘸料、牛羊肉、鱼类和菌类等。鹿城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郑鏐军介绍,之所以抽取上述食材,首先是由于上述食材是火锅中最常食用的食物,其次也是此前各地曾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种类。
 
  采样中,每样食品采集两份样品。参与抽查的温州海关食品和理化实验室工作人员解释,一份检测,一份备用。不同食材,针对性检测的有害物也不同,例如火锅底料和蘸料主要检测其是否含有罂粟壳等有害物质,牛羊肉检测是否由其他廉价肉类冒充,鱼类主要检测有害物孔雀石绿,菌类则通过检测二氧化硫以判断是否经过漂白。
 
  专业检测机构上周出具检测结果,这次行动中从11家火锅店抽取的19个批次的火锅食材,全部合格。
 
  冬季行动共抽查115个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
 
  此次 “冬令食品(火锅食材)”突击检查行动,除了记者全程跟踪记录的抽检行动之外,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还委托温州海关下属的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和温州市质检院,对餐饮店(火锅店)和农贸市场的火锅食材进行抽检。
 
  整个行动,共抽检了鹿城区数十家火锅店,和松台农贸、兴文里农贸、浙南农副产品中心等7个集中交易市场,共抽检115个批次的火锅食材,所有样本被送往验室做定量检测。结果2个批次鱼肉不合格,检测出孔雀石绿,合格率98.2%。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家立案调查。

  全年餐饮环节抽查916个批次 合格率98.9%
 
  2018年全年,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保卫餐桌”专项系列行动,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除了“群众点·政府检”抽检的2006个批次之外,该局日常常规检测共抽检了916个批次的食品,合格906个批次,不合格10个批次,合格率98.9%。
 
  不合格的产品包括,2个批次水产品不合格(鱼肉 ,检测出孔雀石绿),3个批次消毒餐饮具不合格(大肠杆菌超标),1个批次非发酵性豆制品不合格(豆腐,重金属铅超标),2批次发酵性面制品不合格(馒头,甜蜜素超标),2批次熟肉制品不合格(亚硝酸盐超标)。鹿城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郑鏐军称,该局已对上述检测出不合格食品的商家均予以立案处理。
 
  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关系民生,该局将继续保持食品安全监控的高压态势,极力保障群众的餐桌安全。他还提到,2018年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与鹿城区财政局联合推出《温州市鹿城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欢迎群众监督举报。
 
  此前,温都曾对市民因举报保健品欺诈行为而获得6万元现金奖励一事做过报道。根据该《办法》,市民举报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行为;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其他涉及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均可获得奖励。
 
  其中,对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等行为的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者,将给于3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举报电话:0577-86050703,举报电子邮箱:wzlcsjjd2@163.com。
 
  此外,消费者也可拨打温度新闻热线0577-88868886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线索。
 
  行动记录:

  11月28日上午

  有火锅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及时更换
 
  行动组前往5050商场的“海底捞”。当时该火锅店员工正在准备当天营业的食材。面对执法人员的突然来访,商家要求执法人员和采样人员穿戴好一次性帽子和衣物后进入厨房。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店的证照、厨房和仓库,抽检人员采样了菜单上的草原羊羔肉、芝麻酱、精品牛肉酱和金针菇。
 
  第二站,前往欧洲城B区1楼的“牛很鲜”潮汕牛肉火锅。经过了解,该店几天前刚刚被市质检院抽查,采集了牛肉等食材样本。需要说明的是,市质检院也是受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开展食品安全抽查,因此行动组便不再重复抽样。
 
  第三站,行动组来到市区解放街的火锅先生火锅,抽取了该店的麻辣火锅底料和特级肥羊肉。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内悬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经过期失效。该店工作人员解释,此前已到市场监管部门更换新政,且已审批下来,但一直没有时间去领取。执法人员,予以警告,要求及时更换。
 
  11月28日下午

  外卖火锅网络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四站,一行人来到人民中路的小郡肝串串火锅。抽检人员要求采样该店自制的火锅底料和羊羔肉时,该店负责人表示店内没有羊肉供应,但该店厨房工作人员却从冰柜内找出了包装的冷冻羊肉供抽检人员采样。
 
  第五站的古乐牛香牛杂火锅店,该店原先并没有将其列入抽检名单中,因该店就在小郡肝串串火锅店隔壁,抽检人员临时决定抽检该店,从该店抽取了店内的海鲜菇。
 
  第六站,行动组来到市区下吕浦春晖路195号的打酱友鲜火锅。执法人员要求采样,该店的主打斑鱼肉,店员从水池内抓了一只活鱼现杀,供采样。此外,采样人员还采集了一个批次绣球菇。
 
  第七站,一行人前往下吕浦春晖路的荷头小妹火锅外卖店。但行动组按照网络外卖平台上登记的地址和名字,未找到该火锅店,只在附近找到了一家名为“箴生鲜”火锅、卤味小吃店。“箴生鲜”的负责人解释,荷头小妹原先是他开的外卖火锅店,不久前刚刚搬迁到新地址,但网络上的店名和地址还没有改过来,“荷头小妹”仍在网络上继续接单。执法人员检查了其店内证照,要求其及时更改网络上的店名、店址。随后抽取了店内的速冻牛肉卷。
 
  第八站,行动组赶到双屿盛锦中路的渝锦轩火锅,采集了店内一个批次的黑鱼和一个批次麻辣火锅底料。
 
  11月29日
 
  第九站,行动组前往洪殿北路6号的眼镜排档火锅,不过该店已关门,不再对外营业。行动组就近往车站大道泰安大厦的固始鹅块火锅,在店内采集了一个批次的水煮鹅肉,和一个批次的火锅汤料。
 
  第十站,行动组到人民西路的老北京涮羊肉大榕树火锅店,抽取了一个批次的羊肉卷。
 
  第十一站,行动组到水心芙蓉的烫菜广场,抽取了一个批次的黑鱼肉和羔羊肉。黑鱼为活鱼现杀取样。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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