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目前吉林省正积极推进贫困人口、扶贫产业保险特惠政策,针对不同险种,给予不同程度的政府补贴,确保覆盖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防止因灾返贫现象发生。
吉林省规定,将在现有农业保险种类和保费水平基础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实行“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6+N+1”保险范式。
“6”即六种种植作物成本险。对国家补贴目录内的水稻、玉米、大豆、葵花、马铃薯、花生等保险品种,继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贫困户自付部分(20%)将由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担。
“N”即县域特色种植作物成本险,针对食用菌、杂粮杂豆、蔬菜、中药材等各地区的特色品种,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费用由省财政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按照6∶4分别承担,贫困户无须负担。
“1”即扶贫设施农业成本险,保险标的主要为种植,养殖棚舍等扶贫产业设施,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按照6∶4分别承担,贫困户不负担。
吉林省还规定,原则上县域内贫困户户均补贴保费每年不超过500元。同时,鼓励保险经办机构对扶贫产业保险品种适当提高保额,降低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