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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条措施”政策解读之四: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鲁台胞申报重点人才工程指引

2018-12-28 22:51:56浏览:75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鲁台胞申报重点人才工程指引一、国家“千人计划”一般一年安排一次申报推荐工作。(一)申报流程1.根据中央组织

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鲁台胞申报重点人才工程指引

一、国家“千人计划”

一般一年安排一次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流程

1.根据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各部门印发年度申报推荐工作通知,通知中对申报各类项目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时间限制等做出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申报人选,申报人选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推荐上报(创业项目须经所在园区审核),具体流程和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2.已经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专家,符合变更条件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将工作关系变更到我省。

(二)申报变更咨询

1.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2.相关参考

(1)国家“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人才山东网站(http://www.rcsd.cn)。

(2)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

(3)当年度申报推荐通知。

(4)《关于印发〈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国家“万人计划”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支持对象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支持对象: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支持对象: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3.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支持对象: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4.教学名师

支持对象: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

5.青年拔尖人才

支持对象: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

具体资格条件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流程

根据中央有关部委部署,省直有关部门向各地各部门印发年度申报推荐工作通知,通知中明确资格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时间限制等要求,各地各部门负责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申报人选,申报人选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各地各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推荐上报,具体流程和要求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事宜查询

1.咨询电话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3)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0531—51775187。

(4)教学名师

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

(5)青年拔尖人才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2.相关参考

(1)人才山东网站(http://www.rcsd.cn)。

(2)当年度申报推荐通知。

(3)《关于印发〈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泰山学者工程

每两年申报一次,申报年3月份部署当年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支持对象

1.攀登计划

支持对象: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

2.特聘专家计划

支持对象: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3.青年专家计划

支持对象:具有较强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的青年学术拔尖人才。

(二)申报流程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分别印发通知进行具体部署,明确资格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时间限制等要求。各地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申报推荐。申报材料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组织评审。

(三)申报事宜查询

1.咨询电话

(1)攀登计划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2954691。

(2)特聘专家计划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531—67876487。

(3)青年专家计划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531—67876487。

2.相关参考

(1)人才山东网站(http://www.rcsd.cn)。

(2)当年度申报通知。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细则〉〈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每年申报一次,一般3月份部署当年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支持对象

1.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

支持对象:省内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培养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

支持领域:在原有实施细则框架下,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需要,将支持领域聚焦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智能农机装备、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生物基材料、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等现代高效农业产业。

2.传统产业创新类

支持对象:传统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支持领域:在原有实施细则框架下,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需要,将支持领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化工等产业领域。

3.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

支持对象: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支持领域:在原有实施细则框架下,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需要,将支持领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产业,特别是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动力机械、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氢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海洋能、碳纤维、生物基材料、高分子材料、海洋生物、海水淡化、海洋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中药、生物医学工程等产业。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支持对象: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支持领域:在原有实施细则框架下,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需要,将支持领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精品旅游、医养健康、现代金融及其紧密相关的产业。

5.科技创业类

支持对象: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省创办科技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

支持领域:在原有实施细则框架下,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需要,将支持领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产业。

6.产业技能类

支持对象:引领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能攻关的产业技能领军人才。

支持领域:在原有实施细则框架下,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需要,将支持领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等产业。

(二)申报流程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分别印发通知进行具体部署,明确资格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各地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申报推荐。申报材料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组织评审。

(三)申报事宜查询

1.咨询电话

(1)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0531—66777079

(2)传统产业创新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531—86062354

(3)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协调处:0531—86191764

(5)科技创业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198051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6)产业技能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198051

2.参考文件

(1)人才山东网站(http://www.rcsd.cn)。

(2)当年度申报通知。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实施细则〉的通知》。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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