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陕西省出台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办法

2018-12-29 21:09:21浏览:659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陕西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日前联合印发《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民专业合

  陕西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日前联合印发《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支持、促进和引导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快速健康发展。

  《办法》明确,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应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且成员数在3个以上;应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章程、组织机构、成员出资、业务范围;可以与其成员使用同一住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其住所所在地的县(市、区)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办法》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住所所在地的县(市、区)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秉承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 徐颖

(责任编辑:焱森)
下一篇:

土地产量入股 村社联合经营 群众集体双赢

上一篇:

山东:“多条腿”走出“多元化”大路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