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具体的关于水稻无公害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下面把浙江省诸暨市的水稻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介绍如下:
他们依据无公害控制四项原则,即农业防治首选原则,生物农药首选原则,低剂量原则和保护天敌原则,综合考虑药源供应情况和生态环境等因素,制订技术规程,主要内容是:
1、统一选用抗病优质品种,减轻生长期间病虫防治压力。
2、加强苗期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培育无病虫壮秧,减少化学防治应用范围。
3、制订科学的化学除草方案,清洁田园,减少土壤污染和有害生物的栖息场所。
4、通过增施有机肥、磷钾肥,减少化学氮肥施用量等栽培手段,改善土壤结构和微生物生存环境;增强植株抗病能力,降低植株硝酸盐含量。
5、生育期间,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如甲胺磷、呋喃丹、氧化乐果、甲黄隆、有机砷农药等)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如菊酯类农药等部分农药),以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天敌,减少农药残留。选用选择性强,低毒、低残留、高效安全的防病治虫农药,如锐劲特、Bt、蚜净、井岗霉素等。
6、齐穗后停止使用化学农药或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确保稻米中农药残留低于检测极限或国家允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