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检察机关将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力度,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扶贫信息不仅要向农户公开,还需及时向同级检察院报备。
随着扶贫力度的加大,针对各类扶贫资金的贪污和侵占案件多发、易发。2014年以来,宁夏全区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28件472人,作出有罪判决358人。为了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守住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自治区检察院和扶贫办决定联合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并同步开展法律监督。
根据工作计划,宁夏各县区所有涉扶贫部门以及乡镇、村级组织,要对本级管理或实施的所有扶贫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涉及范围、分配程序、分配结果等内容,全部向农户和社会公开,并同时向同级检察院全面、及时地进行报备。检察院根据相关扶贫信息建立信息资料库。
据介绍,所有扶贫信息的公开需采取公示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确保广大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宁夏各级检察机关承担信息公开的监督责任,对拒不公开、公开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预防约谈。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检察机关将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充分运用好警示教育、法治宣传、预防建议、检察约谈等措施,以法律监督促进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