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量引进,进行试验为了避免盲目引种,在研究品种原产地的环境下生态条件及品种生态类型与温光反应特性,掌握一般引种规律的基础上,针对本地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引进的品种,向原产地索要少量种子,先进行小面积引种试验。观察鉴定引进品种在本地的生育期、产量、品种及抗性等,确定下年是否引种,如果准备大面积引种推广,则必须将通过引种试验择优选择的品种提供参加本省或本地区组织的品种多点区域试验,当选后,报当地农作物品种审定机关审(认)定通过,才能依法进行推广。(二)要进行检疫与检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规定,为了防止区域性危险性病虫害和杂草种子随着新品种引入而传播蔓延,必须进行严格检疫,对于新引进的品种,必须先隔离种植于特设检疫田圃,如在鉴定中发现有新的危险性病虫和杂草,就要马上采取焚烧等措施,否则会发生新的危险性病虫和杂草流行,造成严重损失,引种单位与个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大量引种除进行检疫外,还必须对其种子质量进行检验,即对发芽率、纯度、净度等进行检测,以免种植后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三)要进行提纯复壮外地品种引入本地后,由于生态条件发生了改变,因而可能诱变产生各种各样变异,因此要不断提纯复壮,以保持品种的统一性和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