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是弥渡县的主要经济作物,常年种植面积在5―6万亩。而叶枯病是影响大蒜产值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统计,一旦发病,造成的损失往往都在1―2成,就全县来讲,经济损失相当巨大。现对该病的防治介绍一条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
1、苗期(4―6叶):发生初期可用70%代森锰锌250―300克/亩,或10%苯醚甲环唑30克/亩进行防治,隔7天后再喷药一次,连续防治2―3次。
2、大蒜进入9-10叶期后:此期应重点防治,确保蒜苔抽出,苔上无病斑,可用25%金力士30毫升/亩、30%爱苗30克/亩、10%苯醚甲环唑30克/亩、25%菌威60毫升/亩等药剂进行防治,隔7天喷药一次,连续喷药防治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