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
本报记者李纯
我国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连续1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但农业生产成本高、农产品竞争力弱、农民增收难仍然是当前我国“三农”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农业机械的发展,特别是高端高效机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告诉记者。
为推动农业生产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迈进,加快高端高效装备的引进和研发,农业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与敞开补贴相匹配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确定机制,大力推行敞开补贴。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农机新产品鉴定和补贴存在着很多制度障碍。
姜卫东对这些障碍进行了梳理,一是新产品购置补贴需经过农业部、工信部及有关部门繁琐的手续,需要符合《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和农业部年度《鉴定指南》,需要制定《产品标准》《鉴定大纲》,需要部级或省级鉴定站鉴定、确定补贴标准,环节程序繁杂、周期太长,而且标准严重滞后市场发展,造成高性能的新产品无法纳入补贴种类范围;二是现行新产品补贴政策存在局限性。2016年国家实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各省制定了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但各省新产品补贴范围狭窄、补贴额度小,且各省都单独进行批准、立项,各省间新产品鉴定结果互不相认,导致生产企业同一产品在各省重复进行申请,给企业增加了工作量,造成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经过长时间走访调研,姜卫东在议案当中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一是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简化农机新产品鉴定流程,缩短《农业机械分类》标准更新周期,至少一年更新一次,优化鉴定体系,协调鉴定免费后企业产品鉴定时间过长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重视企业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建立新产品申报和评价机制,对企业新产品应逐级确认、把关、申报,畅通新产品鉴定和补贴政策,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创新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明确与敞开补贴相匹配的补贴机制和流程,加大高端高效农业机械补贴力度,并有效组织实施;四是对国务院、农业部发布的农业产业重大战略调整部署,应及时调整相应的《农业机械分类》标准、《产品标准》、《鉴定指南》和《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尽快对国家重点支持推广的新产品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