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和根茎类:宜在植物生长停止,花叶萎谢的休眠期,或在春季发芽前采集。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柴胡、明党参在春天采较好,孩儿参则在夏季采集较好,延胡索立夏后地上部分枯萎,不易寻找,故多在谷雨和立夏之间采挖。
2、叶类和全草:应在植物生长最旺盛时,或在花蕾将开放时,或在花盛开而果实种子尚未成熟时采收。但桑叶需经霜后采收,枇杷叶、银杏叶需落地后收集。
3、树皮和根皮:树皮多在春夏之交采收,含量既高,也易于剥离。根皮多在秋季采收。因为树皮、根皮的采收,容易损害植物生长,应当注意采收方法。有些干皮的采收可结合林木采伐来进行。
4、花类: 一般在花开放时采收。有些则于花蕾期采收,如槐米、蛔篙、丁香等。此外如除虫菊,宜在花头半开放时采收,红花则在花冠由黄变橙红时采收为宜。
5、果实、种子:应在已成熟或将成熟时采收,少数用未成熟的果实,如积实。种子多应在完全成熟后采收。
6、菌、藻、孢粉类药材: 各自情况不一,如麦角在寄主(黑麦等)收割前采收,生物碱含量较高,茯苓在立秋后采收质量较好,马勃应在子实体刚成熟期采收,过迟则孢子飞散。
7、动物类: 昆虫类药材,必须掌握其孵化发育活动季节。以卵鞘入药的,如桑螵蛸,则三月收集,过时则虫卵孵化成虫影响药效,以成虫人药的,均应在活动期捕捉,有翅昆虫,在清晨露水未干时便于捕捉,两栖动物如蛤士膜,则于秋末当其进入“冬眠期”时捕捉;鹿茸须在清明后适时采收,过时则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