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8日到2019年2月20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55天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确保全省各族群众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和“四个最严”重大要求,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等重大部署,周密安排部署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执法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取缔黑窝点。并且,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日常监管中违规较多企业的检查频次,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整改。同时,加强节日期间重点品种和区域的监督检查,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的食品品种,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持续深入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严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厉打击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坚决杜绝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生猪的行为。
此外,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对节日期间集中群众就餐多、食品消费量大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严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环节,排查风险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曝光典型案例,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和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专项监督检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及消费警示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科普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