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群的结构是指各种性别、年龄和用途的羊的数量在羊群中所占的比例,比例适当、结构合理的羊群具有较高的生产率、繁殖率和商品率。不同生产方向的羊群其结构有一定差异。
(1)种羊繁殖专业户,以出售种羊为经营目的,因此经产母羊应占羊群总数的60%~65%,老年母羊不超过5%,后备母羊(1~1.5岁)占15%左右。采用自然交配时,成年公羊应占3%,后备公羊占1%~2%,羯羊不超过10%。如果实行人工授精,种公羊数量还可减少,繁殖母羊的比例增加。
(2)以产毛、产奶为主的养羊户,繁殖母羊的年龄可稍偏大,以延长利用年限,增加商品生产。毛用绵羊、安哥拉山羊、 绒山羊、不作种用的羯羊毛绒产量一般较高,所占比例可适当增大,以增加毛绒生产。高产奶山羊可适当延长淘汰年龄,繁殖母羊的比例应占60%左右,后备母羊占20%左右。
(3)以生产羊肉为主的专业户,为了提高出栏率,加快羊群周转,繁殖母羊的比例应占70%以上,其中壮年母羊应占绝大多数。羔羊产出后经肥育尽快出栏,不要超过1周岁,以生产6~8月龄肥羔为好。提早出栏,母羊可提早发情配种,争取两年产三胎,甚至一年产两胎,提高肉羊出栏率。
(4)以生产羔裘皮为主的养羊户,为了尽可能繁殖较多的羔羊剥制毛皮,繁殖母羊的比例可以增加到80%以上,除保留15%左右的母羔补充繁殖母羊群外,羔羊产后1~3天屠宰剥皮生产羔皮,或1月龄左右屠宰剥制二毛皮,不必保留羯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