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工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严防猪链球菌病毒通过市场传播。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预案准备工作。对于因组织领导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带病猪肉及其制品进入市场并且造成市场传播疫情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细化市场巡查内容和要求;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肉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措施,肉类产品经营者实行挂牌经营制度;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猪链球菌病毒传播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度。各地要通过责任书等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并指导市场开办者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的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自治区卫生厅日前针对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对预防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认识,全面安排部署预防工作。二是各地要与农业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机制。三是各地要加强对从事养殖、贩卖、家禽宰杀和兽医等高暴露职业人群的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教育工作。四是要加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的监测和报告,特别要加强对生猪养殖户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五是规范疫情处理程序与措施,严防疫情传播与扩散,保障广大农牧民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