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则
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全过程监控无害化处理工作。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当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
2、疫情发生后,应尽早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减少疫情扩散。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3、确保所采取的任何一种无害化处理措施都能够杀灭病原。
二、具体措施
1、深埋
1.1 深埋点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不得用于农业生产,并应避开公众视野,具清楚标示。
1.2 坑的覆盖土层厚度应不小于1.5m,坑底铺垫生石灰。坑的位置和类型应有利于防洪和避免动物扒刨。禽类尸体置于坑中后,上撒生石灰,厚度不小于2cm,再用土覆盖至与周围持平。填土不要太实,以免尸腐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1.3 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2、焚烧
2.1 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2.2 疫区附近有大型焚尸炉的,可采用焚化的方法。
2.3 处理的尸体和污染物量小的,可以挖不小于2m深的坑,浇油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