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的选址既关系到投资和经营成果,又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是养殖环节的基础性工作。养殖场的选址涉及面积、地势、水源、防疫、交通、电源、排污和环保等诸多方面,因此,需周密计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只有事先勘察,才能选好场址。
面积与地势建场所需占地面积要包括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并留有10%~20%的占地面积作为机动。场址地势应高燥、阳光充足、利于通风、排水好,如在山区建场,还应选择在坡度不大的半山腰处,并避开断层、滑坡、塌方等地段。
水源水源是选址的先决条件,一是水源要保证充足,二是水质要符合饮用水标准,三是要远离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
防疫和公共卫生场址应距公路、铁路交通干线和居民区、医院、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1000米以上,应避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应与其他养殖场保持至少500米的距离。
交通场址既要避开交通主干道,又要交通方便,以便于饲料和出入栏畜禽及其产品的运输。
供电场址应距电源最近,既利于节省输变电开支,又可保持供电稳定。
排污与环保养殖场选址时要优先考虑环境保护,通过生物发酵的方法搞好养殖场粪便和污水的处理。不要让粪便和污水自流到田野或地上河流里,以免造成空气和地下水等环境污染,影响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