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用种鸡应从4周龄开始限饲。
2、限饲的基本依据是体重。对于父母代的肉用种鸡,从4周龄开始,每周要进行随机抽测体重,每次抽测群体的5%或不少于25只。每日限料时在下午称重,隔日限料时在停料日称重。
3、限制饲养时需注意鸡群的健康状况。当鸡群患病或接种疫苗时,应临时恢复自由采食。
4、限饲前应将体重过轻或体质较弱的鸡挑出或淘汰。
5、喂料量的多少要看鸡群体重和标准体重的对比情况。当鸡群体重低于标准体重时,可适当加大喂量;当鸡群体重超出标准体重时,可暂停增加料量,直到和标准体重一致。另外,限饲时还要考虑季节和饲料营养水平之间的差异。冬季舍温低时多喂些,夏季舍温高时少喂些,饲料的营养水平低时也应多喂些。
6、为避免限饲时发生啄癖现象,在鸡7-10日龄或6周龄时进行断喙。
7、保证每只鸡都有足够的采食和饮水。食槽、水槽数量要足,摆放要均匀。
8、饲养密度要适宜。育成结束时要求每平方米6只鸡,每群体不少于5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