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生物安全措施计划、重大疫病应急预案等生产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和监督,有效监测和控制疾病的爆发。
2、苗种场须配备显微镜、解剖镜、照相机等检测仪器,用于鱼病检查、记录及诊断。
3、苗种场须设置消毒间(或消毒通道)、消毒槽,配备消毒、防护器具及药品,并定期对场地、工具、饲料、仓库等所有区域、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人员进出繁育车间和车辆进出场必须施行双向消毒。
4、苗种场要对不同用途的工作区域进行划区管理,可划分为生产区、隔离区、管理和生活区、生产辅助区。并设置标志,对疫病敏感区域禁止参观,场内不同区域内的设备、工具等不能混用。
5、工作人员、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苗种繁育车间前必须采取防护消毒措施(如穿防护服、消毒并做好记录等)。
6、苗种场须将不同批次的卵(或苗种)进行分区孵化和培育,鱼卵引进后要用有机碘进行消毒,设备和工具在使用前要进行消毒并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7、苗种场在苗种培育过程中应及时清理缸底的粪便、死苗和其他杂物,集中收集后放入3%的甲酸溶液浸泡24小时后深埋(或高温灭菌后深埋)。
8、养殖场(苗种场)发现疑似患病或者死亡的鲑鳟鱼,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如发生重大疫病时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逐级上报渔业主管部门,同时告知邻近渔场,并设立红色警示标志,防止疫病传播,并在渔业主管部门和防疫机构的指导下采取正确的封闭、隔离、捕杀、消毒等处置措施。病死鲑鳟鱼按照《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SC/T 7015-2011)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患病和死亡鲑鳟鱼停留过的场所和接触过的用具、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病死鲑鳟鱼用3%甲酸浸泡24小时后深埋(或高温灭菌后深埋)。
禁止自行处置(包括解剖、转移、屠宰、加工等)患病、死亡鲑鳟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