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名特优水产养殖越来越受到青睐。在这些鱼病防治中,同样的鱼病,同样的药物,因某些名特优品种其生理、生态习性与常规养殖种类不尽相同,施放后往往会有不同效果。因此,在名特优水产养殖中,应特别注意某些药物对鱼类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喹诺酮类。这些药物中的诺氟沙星、氧氟沙星、依氟沙星、环丙沙星和思诺沙星,是较新的抗菌药物,它们适宜于防治由细菌侵染引起的穿孔、腐皮、烂颈等鳖病。喹诺酮类等药物通过阻止细胞DNA合成达到杀菌目的,在应用中较少产生抗药性。但喹诺酮类药物对骨质关节,特别是对软骨组织有较大的不良作用。因此,不能给50克以下的鳖苗服用,否则会使病鳖的骨质变性,骨骼弯曲,产生畸形鳖。
2.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常用于防治真菌性鱼病,但鳜鱼、加州鲈鱼对该药较敏感,生产中不宜使用。孔雀石绿等重金属盐类药剂,它有致癌作用,禁止在河蟹捕捞前使用,后期使用影响河蟹品种,不能成为出口商品,同时也会影响河蟹的摄食和生长。
3.敌百虫。常规水产养殖种类使用晶体敌百虫,防治寄生虫和杀灭水体蚤类有良好的效果,其剂量一般用0.5~1毫克/千克,但淡水白鲳、虹鳟、鳜鱼、鲈鱼、虾类等对敌百虫较敏感,即使是使用0.2毫克/千克的常规剂量也会引起死亡,生产中应慎用。
4.硫酸亚铁。叉尾鮰、月鳢、乌鳢对硫酸亚铁十分敏感,在养殖生产中禁止使用。
5.敌杀死。敌杀死又名溴氰菊酯,常用来防治鱼池中的中华蚤、锚头蚤等寄生虫,但长期使用敌杀死,在治疗鱼病的同时也杀死了鱼池中的虾类和浮游动物,使水体天然饵料食物链遭到破坏,鱼池生产力降低。敌杀死持效时间长,施药后被杀死的虾类、浮游动物尸体沉积池底后腐烂分解,引起水体变坏,容易引起泛塘。
6.食盐。在养殖中食盐常被用于浸洗鱼种防治细菌、真菌和某些寄生虫病,具有安全、经济、实用的效果。但蛙类饲养中无论幼蛙,还是成蛙,在1%的食盐溶液中就难以生存,养殖生产中防治蛙病应尽量避免使用,防止其造成危害。
7.强氯精。高氯制剂(含有效氯90%左右)药物强氯精,在捕捞之前使用,对河蟹刺激大,容易造成不良反应,导致提前打洞或逃逸,甚至引起死亡,影响河蟹的回捕率。
8.硫酸铜。为重金属类药物,禁止在河蟹捕捞前使用。硫酸铜在后期使用容易引起河蟹断肢,还会影响河蟹摄食和生长。此外,养虾、养鳜鱼的水面若使用硫酸铜防治病害时,应严格控制在安全浓度内,不可超剂量使用造成危害。
9.氯霉素。在鳖体内可引起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而发生障碍性贫血。氯霉素还能引起溶血性贫血,所以应该慎用。即使是外用浸泡和泼洒也应控制浓度,否则会加重鳖病和加速病鳖的死亡。
作者单位:湖南省沅江市农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