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黑鲍苗种培育技术

2019-01-04 13:43:56浏览:89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黑鲍(原系皱纹盘鲍和日本盘鲍的杂交后代)壳形略似皱纹盘鲍,但体螺层高低明显,壳孔4-5个与外面相通,是我国鲍鱼中个体较大种类
黑鲍(原系皱纹盘鲍和日本盘鲍的杂交后代)壳形略似皱纹盘鲍,但体螺层高低明显,壳孔4-5个与外面相通,是我国鲍鱼中个体较大种类。现将黑鲍人工苗种培育技术介绍如下。    
    一、亲贝的选择
    10月中旬,水温20-24℃,挑选海区吊养或陆上养殖的鲍鱼,壳长6厘米以上,活力强无损伤,性腺外观极为丰满,基部凸出缘,末端充满了生殖腺而呈纯圆,雌鲍生殖腺是绿色(少数为褐绿色),雄鲍生殖腺是乳黄色。
    二、催产
    催产采用阴干和紫外线照射海水诱导相结合的方法。亲鲍先阴干30-60分钟,然后置于30升的玻璃槽中,每槽放5-10个,雌雄分开,雌雄比例为4:1,紫外线照射剂量300-800毫瓦·小时/升,照
射海水以20升/小时流水刺激,经2-3小时即可排卵、排精。
    三、人工授精与孵化
    分别收集的卵和精子应在1小时内进行人工授精,以提高受精率,授精时吸取适量的精子倒入鲍鱼卵收集盆中搅拌均匀,取少许受精卵观察,以每个卵周围有精子10个左右较为适宜。授精15分钟后开始洗卵,每次间隔20分钟,洗卵3-5次。
    受精卵经冼卵后移至孵化槽孵化,孵化槽以0.5-1吨小水槽为宜,孵化密度20个/毫升,每隔半小时轻轻搅动一次,3小时换水一次。水温23℃,受精卵经10-12小时孵出担轮幼体。
    四、采苗和稚鲍的前期培育
    将上浮的幼体用虹吸法收集,经计数后,放入育苗池中,面积10-30米²,投苗密度为每平方米水池4万-5万只幼体。采苗器为九孔鲍育苗通用的采苗器,即用80厘米x80厘米的聚乙烯薄膜在其中间绑一个拳状的石头,采苗前一周,培养底栖硅藻,在采苗前用1-2克/米3敌百虫药浴采苗器6小时,杀灭底栖桡足类,经新鲜海水洗后移入采苗池,按每平方米20张布置。
    水温20-24℃,黑鲍受精卵3-5天就可进入底栖匍匐生活,这时由静水培育改为流水培育,日换水量为全池的1-2倍,保持水温、盐度的相对稳定。经常观察采苗器上底栖硅藻的繁殖情况,适当调节光照和充气量,适时施肥,施肥量按氮5克/米³、磷0.1克/米³、硅0.1克/米³、铁0.01克/米³浓度。培育中要预防敌害生物,桡足类可用敌百虫毒杀。
    五、稚鲍的后期培育
    当稚鲍长到0.3-0.6厘米,底栖硅藻难以满足其营养需要,应将稚鲍从采苗板上剥离下来,可用2%-3%的酒精麻醉或手工轻抹等方法。用原育苗池饲育,于池底布置四脚砖为附着物,饲育密度每平方米2000- 3000只,每天水交换量为饲育水体的6-7倍。用人工配饵,辅以江蓠,或以江蓠单独投喂,江蓠应磨细、磨碎。每周清池2-3次,以清除残饵及排泄物等。
    稚鲍培育至翌年4月份,壳长达0.6-1.5厘米。
    六、幼鲍的中间培育
    幼鲍的中间培育有海上及陆上中间育成两种方式,饵料以江蓠菜为主。
    海上中间育成的设施有渔排或浮筏,养殖器材采用方形或锥形塑料桶,体积0.06米3,四周钻有0.6厘米直径的小孔,有利水体交换,每桶放养1-2厘米规格的幼鲍200粒左右,每3天消除残饵杂质一次。
    陆上中间育成是利用稚鲍饲育设施,管理方法基本同稚鲍的后期饲育,饲育密度应适当调稀为每平方米1000-2000个,日给水量为培育水体的7-10倍。
    经4-5个月的培育,幼鲍长至1.5-4厘米,平均3.0厘米,可供商品鲍养殖。
    七、小结与讨论
    1.成活率  稚鲍前期培育阶段,按幼体附苗率55% 计,至剥苗时成活率为70%-16%。翌年4月以前,成活率可达80%左右。4月份,水温回升至20℃,陆上中间育成的幼鲍在短时间内,普遍性地暴发病害大量死亡,日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十几,造成中间培育的成活率在30%左右,死亡期间使用抗生素等药物,无明显效果。原因是否与使用配饵不当、饲育密度及气候转变等有关,有待日后探讨。
    海上中间育成幼鲍的死亡,多发生于夏、秋海区水温达28℃时,1厘米以内的死亡率高,在水质清澈、潮流通畅、盐度25‰-34‰的外海区,平均成活率在50%左右。
    2.发育生长情况  11月底以后开始采的苗,因水温低,在20℃以下,生长缓慢。幼鲍的生长速度方面,幼鲍生长适温是18-26℃,海上育成快于陆上中间育成。因此生产性苗种培育应考虑在11月中旬之前,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海上育成幼鲍,若陆上中间育成幼鲍应根据鲍生长情况及时调整密度,有利于生长,提高成活率。
(责任编辑:小城)
下一篇:

三代虫、指环虫病几种治疗药物分析

上一篇:

网箱养殖黄颡鱼的病害防治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