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科学防治是提高水产养殖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当前,水产病害呈多样性和多发性趋势,而有些养殖户在病害防治上常因缺乏正确做法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发病后用药
水生动物因其生长生活的特定环境,在发病初期其症状往往不太明显,加上巡塘工作不细致就更难察觉,待发现症状时,病鱼常已很少摄食或停止摄食,此时再寻药用药虽能起到部分亡羊补牢的作用,但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且损失已经无法挽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无病先防、防治结合。
盲目仿照他人
许多养殖户虽然认识到预防的重要性,但不知道用什么防、什么时候防、应该怎样防。尤其是一些刚刚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户,由于缺乏经验,往往盲目依照周边人的做法,认为照着做错不了。殊不知,水生动物发病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周期性。如初春、晚秋低水温期容易发水霉病,冬季易发三毛金藻病,而初夏、中秋易发草鱼及青鱼的细菌性烂鳃病、肠炎病和赤皮病等老“三病”,夏季高水温期则是暴发性鱼病的高发季节。因此,应该根据这些病害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预防。盲目仿照他人将适得其反、事倍功半。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水环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生态系统,水生动物的病害发生是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病害预防的根本作用机理是改善水环境,抑制病原体,提高鱼体抗病能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正确的做法是确定病因,有针对性对各类致病因子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综合预防,包括彻底清塘、鱼种消毒、定期注水和施用生石灰、科学施肥与投饵、定期内服外治等。
长期使用同种或同类药物
养殖户在病害防治过程中常会出现这样的困惑:同一种病害使用同一种药,为什么这一次和上一次的效果却大不相同?纠其原因在于水体中长期使用同一种或同一类药物防病治病,就容易使各种致病菌和寄生虫等产生抗药性,从而降低用药效果。因此,最好做到各种有效药物轮换使用和混合使用。但要注意混合使用的药物应无化学反应,如酸性药物和碱性药物不应混合使用。
随意添加用药量
病害防治过程中,养殖户为提高药效,使之“立竿见影”,常常增加药物使用剂量,其实这种方式有百害而无一利。要知道,各种药物的使用剂量都是经多次试验研究的结果,按照此剂量用药完全可以有效防治病害,且副作用小。过量使用,不但加大了成本,而且有可能造成药害,同时容易增强抗药性,给下次用药带来困难,因此要按说明书用药。
未愈停药
许多养殖户在经过用药但病害没有明显好转或治愈的情况下,便放弃治疗,擅自停药,结果造成更大损失。要知道,水生动物病害发生是一个动态延续过程,必须经过发生期—平台期—高峰期—下降期—愈合期这样一个过程,药物的作用只是加速了这一过程的进行,而不是改变了这个规律,没有一种药能做到“药到病除”。因此,正确的方法是等到病害完全治愈并经巩固后再停药。
不分时间随时用药
发生病害后,养殖户往往比较着急,购回药物后不分时间不分天气立即使用,认为早用早好。结果常常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水产药物尤其是全池泼洒药物的使用效果与水温、溶氧、光照等有密切的关系,水温高、溶氧丰富、光照强,可以加快药物生效速度和提高药效,减轻用药副作用,反之则起不到应有效果。因此正确的用药时间应该在晴天午后进行。
使用金属容器盛药物
养殖户为图方便,常使用金属容器贮存药物,这种做法很不科学。因为水产药物大部分是化学合成物,其化学性质不太稳定,很容易与金属物质发生化学反应,造成其成分和性质发生变化。因此,贮存、溶化药物应选用陶瓷、木材、塑料等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