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自救措施
(1)水灾后检查、修复渔业生产设施。水灾过后养殖户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检查池塘、山塘水库、网箱、围拦网等渔业生产设施是否受到损坏。对于被洪水冲毁的鱼塘决口和围拦网的溃口能够封堵的及时封堵,尽量减少养殖水产品的逃逸;对于生产设施毁坏严重的养殖水体,首先判断养殖水体剩余养殖水产品的数量,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剩余养殖鱼、虾、蟹的逃逸(如用2~3层拦网,拦住养殖设施被毁坏的地方),洪水退却后再进一步修复被毁坏的渔业生产设施。受洪水冲击的网箱要及时修补、恢复,并重新设置于安全的水域,补放鱼种,恢复渔业生产。对退水后的池塘塘埂、大水面的闸口、拦网溃口处的检查,防止复溃。
(2)认真做好受灾渔业水域尤其是鱼塘、网箱和围网区域内存鱼情况的调查,科学地评估灾后养殖区域内现存水产品的数量,以便做好消毒免疫,苗种补放和后期的饲养管理工作。
(3)做好渔需物资供应工作。加强渔需物资和水产品苗种的联系采购,做好各乡镇的余缺调剂,必要时组织外购,为渔业生产自救提供物质保障。
2、生产补救措施
(1)池塘、山塘水库养殖鱼类逃逸比例低于50%,适当补充投放鲫鱼、花白鲢、草鱼夏花和青虾、龙虾等;青虾或龙虾每亩不超过1000~2000尾,规格3~4厘米;鲫鱼每亩不超过100尾,规格8~10厘米,花白鲢、草鱼200~300尾,规格8~10厘米。
(2)池塘、山塘水库养殖鱼类逃逸比例超过50%的,应考虑并塘,将2口塘的养殖鱼类并入其中的一口塘养殖;另一口塘重新投放“四大家鱼”等鱼种进行养殖,鱼种规格8~10厘米左右,亩投放量控制在1000~1500尾,并可安排好生产,在鱼市价高时上市。
(3)对于网围养殖河蟹逃逸比例低于50%的,可适当补充投放青虾、鳜鱼,青虾每亩不超过500尾,规格3~4厘米;鳜鱼每亩10~20尾,规格8~10厘米以上。(4)对于被洪水冲毁鱼类全部逃逸的养殖水体,可以重新安排渔业生产。池塘可以放养“四大家鱼”,亩放1000~1500尾,也可以放养特种水产品培育。(5)抓好秋繁和秋苗的培育工作。池塘、网箱和围拦网养殖区受灾后,很大部分无法继续进行渔业成品的养殖,为了使养殖水面不荒废,抓住灾后的晴好天气,搞好亲鱼培育,实施秋繁,秋苗稀养速成,弥补损失,并解决明春苗种缺口问题。
3、灾后的饲养管理
重视饲料的科学投喂,注意饲料的营养、质量和适口性,使鱼类、河蟹、虾类等能充分利用三个多月的生长期,促进生长,把因水灾遭成的损失夺回来。(1)饵料消毒。对动物性饵料必须清腐消毒,直接投腐食会造成水体严重污染。
(2)投饵量的控制。投饵量应控制在鱼吃8~9成饱较为合适。水温过高(超过33℃)应停止投饵。
(3)多投喂人工配合全价饲料。因此蛋白质含量高,饵料系数低,既可预防鱼病的发生,又可减轻对水体的污染;既保证了鱼类的营养需求,又提高了饵料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