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埃及胡子鲇的高效养殖

2019-01-04 15:05:33浏览:81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埃及胡子鲇又名埃及塘虱鱼、革胡子鲇。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流域,是当地的淡水经济鱼类之一。我国于1981年引进试养,现已取

    埃及胡子鲇又名埃及塘虱鱼、革胡子鲇。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流域,是当地的淡水经济鱼类之一。我国于1981年引进试养,现已取得了良好的养殖效益,目前正在各地进行大面积推广。养殖埃及胡子鲶可利用各种水体,如各地的池塘、水泥池、小面积浅水塘、水簇箱等。其适宜高密度饲养,放养量可比其它鱼类高出几倍,且养殖周期短,单产高,一年可多次轮捕。因此,是农户养鱼致富的一条好途径。

    埃及胡子鲇具有肉质细嫩、味道鲜美、骨刺少、营养价值高等特点,是消费者喜食的优质水产品。其生长快,个体大,食性广,抗病性和环境适应性强,并具有适应多种养殖方式等优良性状;其耐低氧,耐小水面,易饲养管理,是一种适合人工养殖的水产品种。如果水温适宜,鱼苗下塘饲养40天左右可达100克以上,经过70~80天的饲养,体重可达500克左右,最大体重达1500克;如果饲料充足,当年鱼苗饲养一年,最大可长到3500克。

    一、生物学特性1.形态特征埃及胡子鲇在分类学上属鲇形目、胡子鲇科。体呈圆桶形,头扁平,口稍下位,眼较小,头背部有许多骨质微粒突起,呈放射状排列,触须发达,有口须四对。体表富黏液,无鳞,体背面颜色较深,呈灰褐色,体侧有不规则的黑色斑点和灰白色斑块,腹部白色。背、尾、臀鳍边缘围红色带纹。幼鱼与蝌蚪非常相似。

    2.生活习性埃及胡子鲇属于底栖性鱼类,性情温和,怕强光,喜欢栖息在阴暗处。它除了到水面吞咽空气和摄取食物外,很少到水面活动。白天饱食后喜欢沉于池底、洞穴或阴暗处。夜间活动剧烈,摄食频繁,有时成群结队到水面猎取食物。

    胡子鲇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强,能在各种水体中生活。由于鳃上具有呼吸辅助器官,所以可以窜出水面直接呼吸空气。如果保持体表潮湿,长时间离水也不致死亡。因此,胡子鲇能在普通鱼类不能生存的低氧或浅水环境中生活。埃及胡子鲇抗病力更强,一般非致命性的伤口都能够自愈。

    埃及胡子鲇属热带性鱼类,耐寒力较差,生长适温为18℃~34℃,生长的最适水温为20℃~30℃。当水温降到8℃~10℃,会造成冻伤,感染水霉病,当降到7℃以下时,则开始死亡。因此,埃及胡子鲇在人工越冬期间,水温至少要保持在13℃以上。当水温升到15℃以上时开始正常摄食,温度在20℃~35℃时摄食旺盛。一般5~9月为摄食盛期,此时生长速度最快。

    3.食性埃及胡子鲇是以动物性食物为主的杂食性鱼类,其食量大,日食量为自身体重的5%~8%,最大日食量可达体重的15%以上。在天然水体中,鱼苗主要摄食轮虫、水蚤等,成鱼阶段主要食小鱼、虾、水生昆虫、底栖动物、腐败的动物尸体、有机碎屑、浮游植物及水生植物的嫩茎叶。人工养殖条件下,可投喂野杂鱼类、小虾、水蚯蚓、水生昆虫、鱼粉、蚕蛹、蝇蛆、螺蚌肉、屠宰场下脚料等,也可投喂植物性饲料,如花生饼、豆饼、菜籽饼、米糠、麦麸皮及细浮萍。当然,若能投喂配合饲料则更好。

    值得注意的是埃及胡子鲇贪食成性,如投饲过量,会产生摄食过多而胀死的现象;同时它也有较强的耐饥饿能力,鱼种或亲鱼在人工越冬期间,4~5个月不投饲也不会死亡。因此人工养殖时需要定时定量投喂,不可时饱时饥,影响生长。

    二、养殖场建设一般需修建苗种池、成鱼池和越冬池,条件允许还可建一个孵化池。在设计时最好能考虑到一池多用,既可作为越冬池,也可作为产卵、孵化、鱼苗培育池。

    池塘面积一般根据养殖规模而定。苗种池面积通常为5.0~10.0米×1.0~2.0米,池深50~60厘米,水深30~40厘米。一般池子高出地平面20厘米左右,以防雨季雨水进入池内。成鱼池面积一般为8.0~20.0米×2.0~3.0米,池深80~120厘米,水深60~80厘米,池子高出地平面40厘米左右为宜。越冬池的面积一般为10~50平方米,池深为1.5~2米。越冬池要求不能少于两个口,为了便于彻底清池,另外还要求有热源和单独的进、排水设备。

    三、亲鱼的培育繁殖1.亲鱼收集收集亲鱼最好在秋季进行。收集前应对附近胡子鲇养殖场进行调查,了解鱼种来源、年龄、体重、饲养状况。要选择体质健壮、体色鲜艳、体形丰满、活动正常、无病无伤的作为亲鱼。收集的雌、雄亲鱼亲缘关系较远为好;亲鱼的年龄要求为10~12月龄,体重为0.5~1千克。收集的亲鱼雌、雄比例要求为1∶1或1∶1.2。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谷芽喂鱼方法

上一篇:

草鱼喂草技巧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